天才、有誌氣的傻瓜、國王的走狗。
這是羅德在軍隊的稱呼。
可惜,參加軍隊的貴族子弟,大多都是家族不要的廢物,他們在軍隊裡縱情享樂,國王也不會給他們任務,畢竟吃喝玩樂才幾個錢,彆霍霍軍隊就行。
羅德.史塔克,國王的二把手,貴族眼裡的肉中釘子,士兵眼裡的正義長官。
隻是,這畢竟是貴族的世界。
……
一場背叛來的那麼突然,卻又沒有絲毫意外。
獸人的刀很鈍,砍破的傷口才更加可怕,他躺在地上,胸骨被翻了出來,不出意外,他就要死了。
上天終歸是給他留了一條活路,旁邊的肯特醒了,他將羅德的盔甲卸下,用盾牌當雪橇,像蛆蟲一樣,蠕動著將他從屍山血海拖回了營地。
在國王的帳篷裡,他遇見了默文,還是黑發的默文。
兩人得救了,羅德成了英雄。
那些貴族子弟,在那場背叛裡幾乎都死了,活下來的都成了新的領地貴族。
這是國王的清理行動,世界不需要那麼多領主,聰明的、運氣好的才能成為領主。
沒人能上過戰場後再突破神賜,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這一戰,打破了羅德的信念,打斷了肯特的騎士生涯。
……
25歲,年輕的羅德在國王和北境大公的支持下,拿下了惹人眼紅的拉茲蘭。
同年,默文來到領地。
羅德不信任默文,但天災法師實在難得,哪怕他不出力,隻是待在領地,那也是巨大的威懾力。
城牆很快建好,現在,領地隻剩一個問題——人口。
30歲那年,一位伯爵前來拜訪,他想要尋求羅德的庇護,並且要把女兒嫁給你。
羅德看著婷婷玉立的少女,答應了婚禮。
但他看上的不是少女,是少女家族領地的人口。
為什麼要娶她?可憐她吧。
他給北地大公寫了一封信,妻子的家族很快就破滅了,領民們也被賣到紅館,妻子每天提心吊膽,一個沒有家族的貴女,是沒資格成為一位伯爵的妻子的。
他安慰著懷裡的妻子,轉身便從陰謀家成為了救世主,大手一揮,買下了那些領民,他沒有拋棄妻子,反而帶著她去見了她曾經的領民。
那天回到莊園,妻子的眼神告訴他,她可以為他做任何事。
後來,他將妻子的貼身侍女給了肯特,告訴肯特,巨狼會給他一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