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勳貴子弟不論是不是紙上談兵,大都也通曉一些武事,勉強可堪一用。再有從六部勻出來的那些當過主事的監生,朱肅這一回出海的文武班底,倒也算得上頗為豪華。
李景隆雖然在兵事上拉胯,但在商事溝通上,倒真有些常人所不及的能耐。借著昔日在錢莊裡當差的人脈,很快聚集了許多願意為大軍出兵出資,且有誌下南洋、西洋經商的商賈。在李景隆的牽線下,朱肅也抽空麵見了這些願意下海一搏的商人們,允諾大明將會允許他們以大明朝廷的名義,在南洋諸島設置租界、供他們建立港口,建成的港口所有得利三十年內,可由商人們自行收繳。
三十年後,朝廷收回港口租界的所有權與征稅權,但,參與建設港口的商家,依然可以在這座港口永久性的享受稅費上的優惠。
這是後世政府招標引資的法子,但在此時,卻還是第一次被宣之於口。一群商賈們不由驚歎於這位周王殿下果然會做生意,這等於是空口白牙的,直接白白的為朝廷收獲了諸多在絲綢之路上的、已經修好的港口。
他們雖有怨言,但卻也無法拒絕。建個港口能花幾個錢?誰都知道,海上絲路一放開,這南洋諸島的諸多港口就是一個個取之不儘的聚寶盆。縱然隻能掌著這聚寶盆三十年,那也夠賺出十輩子花用不完的銀錢了。
況且,他們也不得不與朝廷合作。若是沒有朝廷出麵設立租界,少了朝廷的赫赫威名威懾,商人自個帶著銀錢遠去海外建港,那南洋諸國的酋長們如何會理會你?不給你直接吃乾抹淨,便算仁義了!
有了朝廷的名義,那些酋長便斷然不敢輕舉妄動了。即便有一二腦子進水的敢亂來,那反而正中了朝廷的下懷:這不是把刀柄塞到了咱大明的手中,求著咱大明直接把他們全境全都收入囊中嗎?
利益擺在眼前,商人們無有不允。更何況這回朝廷的船隊往波斯救援,還能捎帶著大家在海上走一段路……大明的商貨運到西邊一趟,那都是十倍百倍的利,即便隻到波斯,那也能賺得個盆滿缽滿的了。
這幾乎是蹲下就能撿錢的買賣,即便還需要勻出一部分利潤來供養大軍,商人們仍舊是趨之若鶩。很快出征的軍需便攢的全了,甚至還出現了富餘。朝廷也下旨召集了一萬五千的江南衛所的軍戶隨征,
一切萬事俱備,隻等風信一到,便能揚帆遠航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