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上海租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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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麼。”殷正茂冷笑一聲,“讓俞大猷調兵,我倒要看看,這炮是他開、還是我開!”

“部堂大人,英國領事要見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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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人急匆匆趕往衙門,靜修盤算著,自打他爹張居正上位,各地主管軍政的全都是喊打喊殺的強硬派,但凡能動手、絕不瞎逼逼。

而且,眼下英國在上海港口滿打滿算隻有兩艘軍艦,真要動起手來,絕對不是咱大明軍的對手。

“但這豈不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提前上映了麼……”

而且,英軍真的是要打麼?傳教士真的是隻是來傳教的麼?

在原時間線1842年《南京條約》之後,英國人胃口大開、以議定開口通商後的關稅稅率和其他有關問題為名,在1843年簽訂《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

根據條約,英國可以在通商口岸租地造屋,也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租界,並享有“領事裁判權”和片麵“最惠國待遇”。

這倆條約雖然咱們“武德充沛”的大明一直扛著沒簽,但也一直在談,雙方的拉鋸戰一天也沒消停的。

“他們想要什麼?”

“英國駐上海領事巴富爾,一直打算把上海縣城北至吳淞江之間的灘地租下來,作為外國人長期居留地。”

大明的官員又不傻,這麼大事能答應麼。

但自上海開埠後,大批外國人或傳教或經商辦事,其實早就已經出現了各種非官方的“永租”土地建房行為了。

而城中比鄰而居的國人和洋人,因為文化傳統和生活習慣的差異,小到吃飯上廁所、大到燒香拜祖宗,一天到晚各種矛盾摩擦不斷、雞飛狗跳,府衙簡直一個頭兩個大。

“不如就圈塊地方讓這群卷毛自己住算了、一了百了……”

折子遞到朝廷,內閣六部各種觀點都有,張居正自己也覺得頗有些難辦。

畢竟現在十個通商口岸,從南到北、有沿海有內陸,多少得一視同仁、牽一發而動全身,所以隻能就還一直壓著,沒有個具體的方案出來。

“所以這一次,是英軍借機發揮,想趁機拿到在上海租借土地的權力?”

“八九不離十了。”

靜修也覺得是這麼回事,畢竟那個青浦教案就是英國為了擴大租借範圍而刻意鬨大的。

“開什麼玩笑?”老四張簡修卻不知道內裡這些門門道道,憤憤不平說,“明明就是他們先動的手,咱們決不能妥協。”

“當然不能輕易妥協……”

租界的問題其實很複雜,不是一兩句話能說得清的。如果光是租售買賣土地,問題倒也不太大。關鍵在於附加在土地上的政治權利,即所謂的“國中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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