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2 / 2)

我應下來後,察覺車子慢慢往西邊開去。

貝克街就在倫敦西區。

他在送我回去。

談妥了?

他就是來抱怨我占夏洛克便宜嗎?

我回顧我們之前的對話,反複思考。

下車前,麥考夫問我,知不知道他怎麼那麼清楚貝克街221B的情況的?

我對這個並沒有興趣,但為了配合他,我開口說道:“我不太清楚,猜不到。”

“華生先生是我安插在夏洛克身邊負責監督他的人。”

這招反間計真的用得不是很適合。

且不說我看過原著,我和華生相處過,他是正直真誠善良,絕不會背棄他人的朋友。

他是最不可能會做這種事的人了。

為了儘快結束話題,我點頭應道:“原來如此。”

“原來如此是什麼意思?”

“就是,”我覺得這裡說我心裡話並沒有問題,“我以為你會說,倫敦街頭攝像頭那麼多,我們的外出活動受到你的監視也不奇怪。麥考夫先生頭腦聰明,擅長從蛛絲馬跡裡麵發現真相,也能推理出各種情況。最後——”

“最後?”

“我向福爾摩斯先生借的錢,應該是從您身上要的吧。”

麥考夫嘴角上揚,手指在手臂上敲了敲,“你像是看到了一樣。”

因為合租是經濟選擇,說明他本身是沒有足夠的金錢的。

要是夏洛克有錢,他也不至於要合租。他本身就不是那種喜歡社交的人。

像是我,我要是有的選,其實我想要一個人住,不想要和陌生人同住一個屋簷下。

“蘭尼先生你很聰明。”

這句話從我左耳進,又從右耳出。

對我而言,根本引不起半點波瀾。

車子很快就到了公寓附近。

我剛準備下車,麥考夫的聲音重新響了起來,道:“蘭尼先生,我家弟弟並不是聰明人。你不要太欺負他了。”

這話一落,我幾乎要露出見鬼的表情。

夏洛克·福爾摩斯不聰明,這種話確實是隻有麥考夫·福爾摩斯才能說的話。

“聽說你讓他不要叫你蘭尼。”

我這個可以解釋,“因為蘭尼不是我的名字。我隻是方便彆人稱呼,才自稱蘭尼。我也可以叫傑克,威廉,或者路卡。隻要方便都可以這樣叫,而我的名字隻有一個——「何學」。像是如果麥考夫先生覺得我的名字很難稱呼,也可以叫我蘭尼或者勞倫什麼的。提前告訴我。”

麥考夫對我的說辭有些費解,建議道:“在英語國度,最好還是給自己一個英文名會比較好。”

“我不會在這裡待很久的。”

而且,我知道我的名字對外國人來說很難念。因為他們沒有üe這個音。其實看他們會糾結自己的發音對不對,就很有看著自己不會準確發英語單詞時的親切感。

麥考夫聽我不打算待久,先是一愣,而後笑道:“這種未來的事情,還是交給未來討論吧。”

我也不知道麥考夫想的是什麼,而他也不會多說。我就沒有繼續搭話了。

我回公寓後,看到二樓的燈光在亮,於是順勢爬上樓梯。果然見到夏洛克正在看書。他坐在沙發上,他頭也不抬,就知道來的人是我,就知道我站在門口。

“又和麥考夫聊天了?”

我並不驚訝他會這麼說。

因為麥考夫那種豪車的引擎聲很好認。

夏洛克繼續專注自己的書本一樣,問道:“他和你說什麼?”

“他就是過來送我回家的。”

我覺得夏洛克不會信,一定會長篇大論。於是我又繼續說道,“他還說你不會念我的名字,讓我取一個英文名,方便一些。”

“……”

“……?”

夏洛克淡淡地說道:“你的名字很好念。”

我突然期待夏洛克要怎麼念我的名字。他真的會念嗎?他在哪裡學的?學了多久?發音準不準?然而,這時候門鈴不合適宜地響起了。

福爾摩斯忽略我期待的眼神,緊跟著從座位處站起身,徑直下樓去開門。

我也跟著下樓梯。

在光色黯淡的街邊,門外的雷斯垂德的臉色顯得發黑。

“兩位。”

雷斯垂德沮喪又低沉的聲音落下,“關鍵線索人物…羅德的屍體在他家中發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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