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他當時就想……」
天才就像夜幕裡麵的星辰,可望不可即。它們僅僅隻是在那裡閃爍,就讓人心馳神往。很少人能夠靠近星群,而路易斯就認為自己是那萬中無一的可以近距離接觸星辰的幸運兒。
他的哥哥威廉就是那星河燦爛中最明亮的一顆星。
路易斯和威廉並非從小就出生在優渥的家庭裡麵。他們很小的時候,就失去父母,被送進孤兒院裡麵,接受那裡的教育。
孤兒院院長的方針很簡單。任何人都想要聰明漂亮體貼可愛的孩子。因此。送進孤兒院的孩子雖然沒有被告知,但是他們在進孤兒院裡麵時,就已經被明碼標價,劃分等級了。
威廉第一天入學測試得到的結果為1,路易斯得到的結果為3。因此他們分彆有一塊對應相應數字的胸牌。
院長並不會介紹這些數字的區彆,也從來不會區彆對待不同數字的孩子。於是。很多人都認為是個類似班級或者單位群體的編號。年幼無知的路易斯也是這麼認為的。然而,在孤兒院待了不到三天,威廉告訴路易斯,這個數字背後的含義。
“他們用的是巴伐利亞算法,這是一種分數換算法。在德國的教育係統中很常見,成績按照1到6分製進行評定,1表示最好,6表示最差。”五歲的威廉抱著一本書,說道,“此外,這裡的孩子已經被劃定了不同等級。很多孩子都知道這一點。我們也要做好準備。”
這話落下來後。路易斯不知道應該驚訝威廉猜得出數字背後的含義,還是應該驚訝為什麼有很多孩子都了解這一點,卻一點表現也沒有。
看到路易斯疑惑的表情,威廉急促解釋道:“那是因為大家都知道該怎麼在這個地方生存。”
威廉繼續看向路易斯胸牌上的數字“3”,說道:“路易斯,有我在,你也會知道該怎麼在這裡生活。”
路易斯看向威廉胸牌的“1”,仿佛自己是身處在浩瀚無垠的宇宙之間的沙礫。即使不了解這個世界是如何變化發展,即使深知自己的渺小,也無法改變自己在麵對恒星時,他不可抑製自己心潮的澎湃。
在威廉的幫助下,路易斯很快就躋身進“2”的行列。這個行列裡麵的孩子都有一部分能力是格外的拔尖的,甚至放在外麵的學校裡麵,都是要特殊培養的天才少年。而路易斯卻並不是那種天才,可他在威廉的幫助下,很快就找到了待在“2”的行列的方法。
孤兒院測試才能並不僅僅是針對學術上的成績,其中還有包括人際往來,交流溝通能力,團隊協作能力,觀察力等無法用數字衡量的技能。這一點是由院長親自考核的。
院長認為,擅長利用群體優勢,展現自身價值,本身就比低著頭考100分更重要。
路易斯在威廉的指導下,不僅能和所有學生建立起聯係,甚至連老師都對他有好的印象,並給予他一點特權。
路易斯覺得做到這一點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因為就像
在玩角色扮演遊戲一樣,要刷一個NPC好感,必然是要知道角色喜歡的東西,也必然要經曆關鍵性事件一樣,隻要按照威廉說的做,就可以獲得對方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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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路易斯來說,說威廉是神明也可以不為過。而這樣的神明做出任何事情,他都願意義無反顧地追隨。更彆說,他是世界上唯一的親人。
等級1和2的他們被收養是理所應當的事情。但出乎意料的是,收養他們的並不是一名成年人,而是一名有貴族頭銜的少年——阿爾伯特·詹姆斯·莫裡亞蒂。
貴族如同一種時代的遺物,理所當然地存在著,又與現實格格不入。
路易斯知道,他們這些培養出來的孩子就是為貴族服務的。這和那種階級固化並不完全沒關係,但於21世紀,更偏向於利益共享。
孤兒也想要謀求更好的生活,而貴族則也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接受這樣的邀約並沒有壞處。或者說,他們就是等著這一天才會在這個孤兒院待著的。
也許除了阿爾伯特和威廉之外,誰也沒有想到這場如同宿命般的領養,卻讓莫裡亞蒂家族完全變了另一副模樣。
莫裡亞蒂家族除了阿爾伯特之外,全部在威廉他們進入家族府邸後不久,死於意外的火災,隻留下阿爾伯特、威廉和路易斯三人。
然而這件事並不完全是目前故事的重點。
因為以後仍有時間,仍有漫長的時間去回憶這些點點滴滴,回憶起他們三人為什麼會打算用犯罪來實現自己的計劃。
畢竟,他們走的不是尋常路,自然而然會麵臨很多的阻礙和困難。
然而,路易斯沒有想到困難會來得那麼快,還跟頑疾一樣陰魂不散。
不知道該說是陰錯陽差,還是本來事情就會如此發展的,威廉因為救濟站爆炸案關注了一名留學生。
當時路易斯和莫蘭都有非常強烈的感覺,對方把他們的行蹤都看透了。這種感覺匪夷所思,莫名其妙,卻危險到不用回頭都能知道有一把槍抵在自己的後腦勺位置。
後來路易斯想起來為什麼他第一次見到何學會有這種感覺,因為何學讓他感覺像威廉。這並不是說外貌或者氣質,而是獨處時,靜默時,思考時,對方讓自己幻視威廉就站在自己麵前的感覺——冷靜清醒至極致,讓人心中一凜。
正是兩人熟知威廉的實力,才會在第一時刻退縮。也正是他們有著豐富的處世經驗,他們的理智又及時把他們拉回前線,讓他們及時確認對方隻是普通學生,而自己的那些感覺不過是錯覺。
兩人心安之餘,還有另一個兩人都不輕易點破的事實——「兩個不一樣的人同時有一樣的錯覺」,這是合理的嗎?
可是,到那時為止,他們都沒有想過要濫殺無辜。畢竟,這和沒有原則,極端個人主義有什麼區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