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6 章 以身伺魔1(2 / 2)

聽見兩個杏花村的孩童也在那片石堆,他們衝著在那玩石頭的小男孩大聲喊:“清揚,回家了!”然後她就見小男孩跑開了。

原來他真的是杏花村的孩子啊!

夏櫻之後就時常去後山,總是跑到小石堆找他。

他有時候兩天出現一次,有時候三天。

每次都在固定的地方,玩著固定的石頭,前幾次她裝作小孩子,膽怯捏著衣角,慢慢地靠近他,但那不行。

他會立馬警惕的抬頭,盯著她,然後跑掉。

浪費大半個月,竟然一句話都沒有跟他說上。

最後夏櫻隻能運用大人的心機與城府,先是將每日一顆的白雪蜜桃放到他不遠處,吸引他去吃。

畢竟白雪蜜桃的賣相實在太好,仿佛雪山之巔一點赤,誰看了都想咬一口。

可她發現,這個小男孩根本不會吃,隻是盯著看,直到天黑他也沒有去拿桃子,夏櫻咬了牙,忍著沒將桃子拿走,而是咬咬牙自己走了。

畢竟一天才一顆,她當天就沒吃上。

第二天再去,石頭上的桃子已經不見了,他吃了!

再遇到男孩,她就欣喜地發現,這個小男孩沒有像以前一樣見到她就跑,隻要她不靠近,站在外圍,他就不會管她,好似允許她站在那裡。

他仍然專心地用小手玩著石頭,但隻要她再往前試圖靠近一點點,他就立即警覺地抬頭。

雖然他在玩石頭,但仿佛注意力一直在她身上似的,稍有風吹草動,他就發現了。

最後夏櫻沒辦法,既然隻能站在外圍,那她能發揮的餘地就少了,最後想來想去,想到一個絕妙的主意。

講故事!

在這個世界,會有比她知道的故事還多的人嗎?

她不再靠近他,而是試圖講小故事吸引他來聽,果然,講了三個,他的耳朵就開始豎起來,手裡拿著石頭,小臉疑惑地看著她。

一開始,她講的是些很簡單的童話故事,這裡雖然不是她上輩子曆史中的朝代,但畢竟是古代,故事還要稍加潤色,得能讓人聽得懂,像醜小鴨、大灰狼和小紅帽、灰姑娘、白雪公主、海的女兒、拇指姑娘……

不要問為什麼是愛情童話……

這很尷尬。

就這樣,每次見到他,她都會準備一個精心設計好,精彩絕倫的小故事講給他聽,甚至每天結束還會在故事尾留個懸念。

以前兩三天不見人影,自從聽了她的故事,他似乎被吸引住了。

小不點不愛說話,年紀很小,隻有

五六歲的樣子,身邊也沒有大人,是個小不點,夏櫻不知道他是怎麼跑過來的,反正村子裡的孩童都是這麼跑來跑去的,小的跟著大的,大的領著小的……

大人們很忙,地裡的活要做,也沒有學校收管孩子,就隨他們村子裡瞎跑,天黑回家知道就行。

他開始準時兩天來一次,並且在固定一個地方玩石頭,還會四處望,似乎在在等她。

等到她一來,他立馬停下玩石頭的手,大大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著她看,似乎在等她開口說話。

很是可愛。

雖然接觸兩個月,十世書隻翻開了第一頁,一直也沒有動靜,夏櫻也不著急。

畢竟她現在也還是個孩子,閒得很,玩伴少,村子裡那些小家夥太幼稚了,天天像猴子一樣跑來跑去,這個小不點倒是不錯,無論她說什麼他都聽得可認真,仿佛是她最好的傾聽者,不搗亂,很乖的樣子……

夏櫻挺願意跟他待在一塊,而且和他待在一起,她很放鬆。

可以跟他隨便說些村子裡無聊的生活,各種天馬行空的故事,打發時間極好的。

當然,她也有點小聰明,她會溫水煮青蛙,每天在他聽得入迷時,接近他一步。

她十分有耐心。

等到半年後,她已經能走到他身邊三步以外講故事了,後來,哪怕她走進三步內,他都不會跑掉了。

他開始熟悉她,熟悉她的人,熟悉她的聲音,到最後,終於肯讓她待在身邊,但還不能碰他,不能拉他小手,他還是會隨時跑開。

童話故事畢竟短,很快講完了。

夏櫻開始挑一些正能量的英雄故事講給他聽,她絞儘腦汁地想著自己看過的劇,閃電俠,異人族,超人,蜘蛛,複仇聯盟,好在這個世界完全沒有她說的這些東西,而眼前聽的人,又是一個什麼也不懂的小不點,她可以隨便說著那些離奇的故事設定和世界。

她清楚,這個年紀小孩子沒聽過這樣的故事,新奇罷了,聽完轉眼就忘了。

於是,夏櫻一個另一個世界的靈魂,做小孩子憋了九年了,終於在這個不愛說話的小男孩麵前,徹底放開了自我,兩個小不點蹲在一起,她比比劃劃熱火朝天,小嘴巴不停地說話。

無論她說什麼,小男孩總是安靜地聽著,石頭都不玩了,隻要她一說話,他的眼睛就會眨也不眨地看著她。

夏櫻對他的認真態度很滿意,本來隻是隨便講講,後來越講越高興,她覺得他很討人喜歡,因為很少有小孩子,像他這麼乖。

後來長

篇英雄故事講完了,她也沒有停止。

一直延續到現在,夏櫻已經開始給他講小龍女古墓派的故事了。

就在半年前,她終於碰觸到他,那天後山突然來人,她故事講到一半,很自然地拉起他的小手離開石堆躲起來。

沒想到拉手後,十世書翻開了第二頁!

現在她已經確定,十世書能翻頁,肯定跟這個小男孩有關係!但因為什麼會這樣,她還不清楚。

書中第二頁,畫得是一個嬰兒拳頭大小的鏡子。

乾坤鏡。

這東西夏櫻不知道有什麼妙用,但用來當鏡子用是頂好的!

說來尷尬,她在這個世界幾年,還沒有見過鏡子,如果想看自己的樣子,需要打開家裡的水缸木蓋子,把水麵當鏡子……

現在既然有鏡子,管它是什麼鏡,當然是極好的!

她悄悄地將東西放進袖子裡。

對這個小不點,清揚同學,之後她就更上心了,她很想搞清楚,為什麼一接觸他書會翻開?

搞明白了,對她可是好事,因為書裡麵又有吃的又有用的,多翻幾頁就能解決她溫飽問題!

之後,她幾乎使出渾身解數,來討好這個小男孩。

不但關心他,給她講故事,還一見麵就讚美他,很有耐心地和他玩耍,甚至陪他玩石頭,可以和他玩一下午,還教他用小石頭下五子棋。

可恨這小不點棋力很高,明明一開始什麼也不會,還要她教,幾天後……

夏櫻就再也不想和他下了。

傷自尊!

她用了三年時間,讓他習慣她的存在,她已經做到偶爾拉一拉他的小手,他都不會反抗的程度,但是十世書一直沒有反應。

夏櫻也不知道觸發翻頁的點是什麼,她試過戳他的臉,但被他躲開了。

後來她還是戳到了,十世書仍沒有反應。

好在兩人開始變得親密。

現在,她隻要一跑到後山,蹲在那裡的小不點,就嗖地竄出了石堆,站在她三步遠處,眼睛亮晶晶地看著她。

三年時間,夏櫻長高不少,他似乎也在隨著夏櫻一起長大,夏櫻長高一點,他也長高一點,夏櫻九歲,兩個小豆丁就幾乎一樣高了。

清揚身高慢慢抽長,遠處看,已經不是當初的小不點,像一個小大人。

夏櫻離開後山往村子裡走,走出很遠了,她回頭,遠遠的還有一抹白色的身影,是他穿得那件白色棉布袍子,小不點仍站在石堆處望著她。

“奇怪,他為什麼每

次都目送她離開呢?”她疑惑。

她急忙衝他喊:“……快回去吧,以黃昏為界,天黑前一定要回家……”天黑了會有妖怪!

她回身慢騰騰往家裡走。

這個朝代重男輕女。

女孩像夏櫻這樣下午可以隨便出去玩,在村子裡還是比較少的。

男孩可以在外麵玩,女孩長大一點,就要給家裡乾活,什麼割草,喂牛,哄弟弟妹妹,洗衣服收拾家,掃地刷碗燒火打水,有的是活兒乾。

好在夏櫻這個人會來事兒,她知道外部條件已經差成這樣了,隻能儘力內部和諧,否則父母再打罵她,那日子沒法過了。

所以從小她就將自己美貌發揮到極致,不但注意形象,讓自己看起來玉雪可愛,冰雪聰明。

她還精研自己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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