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章 “結婚?你試試。...(1 / 2)

薔薇不可失約 芒厘 8429 字 3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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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清晚應邀而至,這邊有人負責全程的接待。

從落地開始就有人來接,各個方麵都被安排得熨帖妥當

簡單吃過飯後,在回酒店的車上,舒清晚回複著覃漪的信息。

這時候的畫麵有點眼熟,尤其是當回到了安城這邊,熟悉的感覺都在湧現。

那次她從北城回來,下飛機後轉坐車,自己獨自一人,淩晨抵家。四周一片靜謐,手機也是同樣的安靜。

司機小哥接到母親電話的時候,她也點開看了眼手機,舒母的聊天框卻是安安靜靜。心口掠過極淺的一抹痕跡。

不像此刻,會收到覃漪的信息。

她將抵達情況報備了一下:【剛要回酒店。】

住進北城那邊的家後,舒清晚也接觸了很多林馥一曾經的生活。比如,印證她之前的某一猜測,他們確實不會讓人晚上自己回家。

第一年的時候,有一次她在花園裡偶然聽見過兩個阿姨在聊天。

“這株花當年是小姐說喜歡,太太為她種的吧?”

她們提及的人當然不是她。

“是啊,還有那株。被小姐自己養死了,先生偷偷種了新的補上去,她到現在都不知道,也沒傷心。”

被他們用愛澆灌的孩子,就跟那幾株盛開的花一樣馥鬱。

林稷年和覃漪捧在手心二十年的掌上明珠,一夕之間發現是錯的,連阿姨她們這些外人都覺得唏噓。

有個阿姨頓了下,轉而道:“彆叫小姐了……現在是另一位。”

“哎。”

她們替林馥一難過。

那時候舒清晚不經常在國內,也不常住在這個家裡。

後來,因為有一次阿姨記錯了她和林馥一的某個習慣——是林馥一喜歡在某個菜裡多加一勺糖,而不是她。

那次不小心的混淆,讓覃漪將家裡的老傭人進行了一次大換血。雖然外人覺得未免太大動乾戈,但是林稷年都沒意見,無人敢置喙。舒清晚也就沒再遇到過同樣的情況。

也是那一年,林馥一回了趟安城,頭回在舒家過年。

但不到三天就回了北城。

——三天已經是她的極限。

就跟她已經習慣了林氏的工作一樣,她已經習慣了北城,習慣了林家。完全無法適應截然相反的環境。對她來說,安城哪哪都不習慣。

又小又落後,連化個全妝出門都要被關注。

——它其實就是個普通的城市。隻是無法與北城那樣的國際都市相比。

這也

很正常。人是能很容易向前兼容的生物,想要向下兼容卻難。比如愛情,但那起碼是有愛,而林馥一對舒家又沒有感情。

她已經在林氏待了很久,也從小就是被培養著往這條路上走的,付出不少,做得也很好。

加上手頭的幾個項目一時間都還沒有結束,所以她的工作還跟以前一樣順利在繼續,變化倒是不大。

而雖然隻是為數不多的一點接觸,但是林馥一有點抗拒回安城。

直到半年前,可能是舒父舒母的要求,她過年沒再在北城待著,回了安城一趟。

但那一趟,她和舒母爆發的矛盾不小。

才剛過了個年,待了不到一周,前腳跟舒母吵完架,後腳她就氣憤地拉著行李箱出了家門。林大小姐,一點氣也不肯咽,她和舒母的思想碰撞得很厲害,又互不相讓。

吵架是雙方的事情,舒母也氣得不輕。這個親女兒,差點將她氣出病。

現在林馥一還在北城,並沒有回來的打算。

因為兩家說好了互換,林家現在也不是她的歸處。她住在外麵自己的房子裡,雖然比不得林家的條件,但就算是住地下室她也不肯去安城。

而且她已經畢業工作,她想去哪裡,父母也乾涉不了。

確認完抵達情況,覃漪又轉來了一筆賬。

舒清晚沒有收過他們的錢。即便是第一次生意失敗,花光積蓄的時候,她也沒有接受他們的資金資助。

是她自己要創業,沒錢就跟家裡拿的話,她覺得沒勁。

如果這樣的話,那她待在家裡花錢就好了,毫無挑戰性。

林稷年評價說,她跟他年輕時真的是一模一樣。

一樣的衝勁,一樣的初生牛犢不怕虎。

不過,她在林家吃喝都很好,什麼都被覃漪和管家準備齊全。就算她積蓄用空,也無需擔心生活,她覺得這對她來說已經很好。

生活費於林稷年他們而言是一個不存在的詞,他們自己樂意養著孩子。就連跟他們出去購物,覃漪也從來不要她出錢。

和舒母截然不同。

養她多年,舒母早已開始計較回報和得失。大學畢業時學校有份資料寄到家裡,用的是到付,舒母簽收的。

當時就連到付的錢舒母都跟她要了回去。

而這在覃漪身上根本就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他們隻是為了托舉孩子前進,沒有想過將他們養大之後就要索取什麼回報。

最困難的時候都沒有收,舒清晚現在經濟上已經不緊張

,就更不會收。

她照常是退還了回去。

過了一會兒,覃漪發了新的微信過來:

【寶貝。】

【你不要和媽媽計較得太清楚,好不好?媽媽就是希望媽媽的寶貝手裡頭永遠寬寬鬆鬆的,有很多很多的錢花。】

說來很慚愧。

舒清晚來到這世上將近三十年,他們都還沒有富養過她。

舒清晚輕輕掐了下手心,心口微澀。

在發現抱錯之後,他們早早就已經給她起過一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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