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點鐘一過,重生而來的陳默蘇醒。
他感覺臉上還有點火辣辣的感覺,去衛生間裡照了照鏡子,發現有一點點紅色印記,像是被誰給打了,不過痕跡快要消失了。
他又拿出筆記本看了一下,才知道了大概情況,白天的自己遇到了那天晚上的紫薇,被打了。
果然,自己種下的因,還得自己承受果。
他憤怒自語道:“臥槽,老子晚上沒碰你,你還不高興了?”
一般現實中,女生被猥褻一般會報警,強了反而報警的少,因為被猥褻,說出來不會影響聲譽,隻會被同情。
而女生被強,去報警就是雙輸的局麵。
有時候沒有充足證據還告不贏,結果是不僅輸了官司,名聲也臭了,反而會受到二次傷害,被殺還被誅心。
當然,這不是在教唆犯罪,僅僅是討論一個心理學上的問題。
不能犯罪,是陳默做人的底線。他一個重生者,還不會做乘人之危這種下賤事情。
林紫薇的這個麻煩,他倒是不在意,他問心無愧。
隻是白天的自己問的這幾個問題,他需要好好想一想怎麼回答了。
現在擺在他麵前的,有這幾個選擇。
一,不回答,就這樣繼續耗下去。
不過這樣會讓白天的自己寢食難安。
二,坦白說是來自未來的自己的靈魂。
這樣他還可以名正言順地指導白天的自己去做投資,理財。
但是怕白天的自己接受不了,認為兩個靈魂算是兩個人。
三、說分裂出了另一個人格。
這個他暫時不考慮,因為分裂出新人格,那就是真的成了另一個人,法律上都會承認,那白天的自己肯定不會容忍另一個靈魂的存在。
四、假裝是記憶分裂。
就說從高考前一周開始,白天夜裡兩個記憶割裂了,之前的記憶都一樣,之後就不同了,本質上就是一個靈魂。
思考了很久,陳默還是選擇了第四個。
他解釋完,還在後麵補充一句:“我覺得我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