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收購保時捷(2 / 2)

“剩下的12億美元,幫我拿去把保時捷汽車公司收購了。”

約翰其實一直想要的是保時捷汽車公司,南博基尼那就根本不是他想要的。

汽車製造得在牛逼也沒什麼用,他想要什麼車,自己“設計”出來,讓通用生產就行,根本沒必要去買一家根本不怎麼掙錢的汽車公司。

而他之所以要保時捷,那是因為衝著大眾集團去的,大眾集團就是一塊肥肉,他怎麼可能會放過呢!

“boss!你把錢全花了,不過日子了?”戴妮覺得約翰在自暴自棄。

但約翰真不是在自暴自棄,錢這東西就得花,不花錢如何掙錢。

“你boss我在過5個多月就不缺錢了,到時候你還怕沒有錢嗎?

咱們省吃儉用的一日一去不複返了!

相信我,未來你頭疼的不是想著如何節約掙錢,而是頭疼如何把手裡的錢花掉。”

“呃!”

戴妮聽到約翰的話,突然想起在過五個多月就是1995年,約翰的考核到時候就結束了,20億美元的任務約翰早就達標了,所以新年那天就是約翰從“準繼承人”變成繼承人的時候。

而約翰一旦成為繼承人,那他的權利就會回歸,到時候就真的再也不缺錢了。

“可是boss你不是對跑車不感冒嗎?怎麼會突然要保時捷汽車公司?”約翰從來不開跑車,而且對收購跑車也不感興趣,現在突然要保時捷,這讓戴妮很疑惑。

“我對跑車不感興趣,但我對保時捷手裡的大眾集團股份感興趣。”保時捷汽車公司手裡有大眾集團18%股份,約翰是對這個感興趣。

“約翰,你想收購大眾?”一旁的戴文·摩根有些吃驚的插了句話。

“對啊!”

“這不可能boss,我們收購不了大眾集團,大眾集團有《大眾法》保護。”戴妮驚呼起來。

當然,她這樣說是有依據的,二戰結束西德政府為了保護大眾集團不被其他國家分食,專門為大眾集團製定了一套《大眾法》。

法案裡有這麼一條特殊的規定,當持有大眾集團20%以下的股份時,投票權按持股比例計算,但超過20%,投票權不在增加,除非持有80%的股份。

這條法案的意思就是說,你想要獲得大眾集團的控股權,就必須要擁有80%以上的股份才行。

而想要獲得大眾集團80%股份根本不可能,因為德國政府手裡握著大眾集團20.1%股份,也就是說就算你把市麵上大眾集團的所有股份收購了,也才79.9%,想要控股大眾集團就必須要收購德國政府手裡的股份。

而德國是聯邦製國家,這20.1%的股份屬於全體德國人,你想要就必須全體德國人投票,這個難度係數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但事在人為,大眾集團有《大眾法》保護,那就想辦法把《大眾法》廢掉。”

《大眾法》一旦廢掉,德國政府手裡的股份就沒有用了,到時候約翰隻要持有75%股份就能控股大眾集團。

“有沒有什麼辦法把《大眾法》廢掉?”約翰看著戴妮問道,其實他心裡是有辦法的,他故意考戴妮的。

“給我幾天時間研究一下。”戴妮眉頭微皺,她從來沒考慮過收購大眾集團,所以自然不會深入研究這方麵的問題,現在約翰問她,她自然要好好研究一番,才能給出解決辦法。

“行,咱們的時間很充裕,你可以慢慢研究,不過先把保時捷給我收購了,然後讓黑石、摩根士丹利、高盛,這幾家公司悄悄的給我收購大眾集團的股份,五年內必須收到大眾集團75%股份。”

“好的boss,我這就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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