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談妥(2 / 2)

“鄭楠!你真的瘋了!為了回城,你已經不管不顧了是吧?”齊承輝衝著鄭楠大喊大叫道。

“是!”鄭楠警惕地看著他,語氣堅決:“我要回城!誰都彆想攔我!為了齊曉軍,我勸你也冷靜一下,就算你把我關起來了,但是,你能一輩子寸步不離地看著我嗎?

你做不到的!隻要有機會,我就會逃走,然後,去公安局!你猜,非法拘禁、限製他人人身自由,夠你判幾年?”

由於中間還夾著個孩子,鄭楠更希望能夠坐下來和平商議解決離婚的這一係列問題,但她也知道,有些時候,你的退讓,隻會換來彆人的蹬鼻子上臉。

所以,她不得不態度強勢,甚至直接威脅齊承輝道。

齊家三個兒子念書都不怎麼樣,文憑最高的齊承輝,也就是小學五年級畢業的水平罷了,這會兒,見鄭楠說得有理有據,不想讓老三進公安局的常來鳳立刻不裝眼瞎了,趕忙拉住了兒子。

“老三,你可彆犯糊塗,為了這麼個狠心的女人,劃不來!”

一家之主齊大山也不裝聾作啞了,拍了下桌子,沉聲說:“老三媳婦兒,你想好了,非要離婚回城不可?我們齊家雖然是從地裡刨食兒的,但,齊家的門,也不是你想進就進,想出就出的,將來,你要是後悔想回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儘管老爺子說話像是在威脅,但,總歸是擺出了願意談一談的態度,忽略常來鳳好像下一秒就要撲上來的架勢,鄭楠點頭道:

“我想得清清楚楚,我要離婚,要回城!你們也不用擔心我哪天以齊曉軍親媽的身份哭著喊著回來,如果實在不放心,我可以寫保證書,一式三份,我、齊家、村長各自保管一份。”

齊大山黑著臉,這種事,他們老齊家捂著都來不及呢,還要鬨到村長麵前,是嫌還不夠丟人的嗎?

“那什麼保證書就不用了,不過,離婚可以,但是,曉軍姓齊,我們是不可能讓你帶走他的!”

“可以!”鄭楠願意帶齊曉軍回城,隻因為他是原主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但她隻是接收了原主的記憶,而沒有同步原主的情感,這就注定了,她不可能對一個剛認識不過半天的小孩產生母愛、甚至願意為了他繼續留在齊家。

當然,有些醜話還是要說在前麵的:“曉軍繼續留在齊家,但我們要簽個一式三份的協議,由齊承輝來簽,保證不會克扣、打罵、虐待他,其他孫子孫女有什麼樣的待遇,齊曉軍就得有什麼樣的待遇,哪怕齊承輝另娶,這一點也是不變的。

我回城前,會在村裡找一戶人家替我監督你們,如果我收到消息,你們違背了這些承諾,我會以齊曉軍母親的身份帶走他,並且追究你們虐待兒童的行為。

農村不比城市,鄰居往來、兒女婚嫁、親家相處,有個好名聲有多重要,我想你們應該比我懂,如果誰被公安局帶走了,哪怕就關了一天呢,我想,應該也會是十裡八鄉的一個大新聞吧!”

除了齊曉軍,鄭楠沒有打算和齊家人有過多來往,免得被人發現她已經不是原主了,也正因為這樣,無所謂得罪不得罪人,比起孩子已經受到傷害後再來追究彌補,她更願意先做個惡人。

鄭楠說了這麼一大段話,齊家人隻提煉出來了一個意思,合著他們家還得好吃好喝、跟供祖宗似的養著齊曉軍唄?不是,這憑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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