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靈感(2 / 2)

“行了行了,彆叨叨了,六百塊錢是多,但最多也就能買份兒臨時工作,更何況,她在外麵租房、吃喝、置辦東西,難道都不用花錢嗎?

我可警告你們,等她坐吃山空、把這些錢都花完了、嚷嚷著要回家來的時候,你們誰都不許心軟,必須讓她回農村去,要不然,被她纏上,咱們家以後哪兒還有清閒日子過啊?”

鄭建國的意思表達得很清楚了,六百塊錢,就當是花錢買安寧了,但也就這麼一回,以後,鄭家就沒這個閨女了!

鄭雲和鄭天當然是毫不猶豫地應下了,倒是鄭大嫂和鄭二嫂,突然對視了一眼。

話說,剛剛鄭楠在家裡前後也待了半個多小時呢,結果,彆說飯菜了,連口涼白開都沒喝上,對自己的親閨女都能這麼狠,那被視為“外人”的兒媳婦呢?

那廂,離開鄭家後,鄭楠去了趟街道辦,辦理了知青回城手續,又把自己的戶口落下來了。

雖然沒有戶口簿,但鄭楠已經是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了,跟街道辦認識她的王主任打了聲招呼,這事兒也就妥了。

“誒,楠姐你回來了?怎麼樣,事情辦得還順利嗎?”賀燕剛準備出門,就看見了鄭楠,問道。

“順利,我把戶口遷回來了,你這是要出門?”鄭楠並沒有提那糟心的一家子,儘管她和賀燕的家裡人都不怎麼樣,但是,湊到一塊兒吐槽各自的家裡人,又有什麼意思呢?有這功夫,還不如想想怎麼搞錢呢。

“對,我去買點兒吃的,你剛回來,就先去歇著吧,我待會兒就回來。”

來首都以後的第一次單獨出門行動,要說賀燕心裡一點兒都不緊張,那肯定是假的。

隻不過,她都能勇敢邁出離開家人、來到首都這一步了,還能被難倒在這裡?

“行,你去吧!記著街道和門牌號,找不著路的時候就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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