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方嵐下班後,接到了佑佑,送去了莊父莊母那邊。
她自己則去找了蘇蜜。
“方嵐,快請進來。蘇蜜就是在等著你呢。”曹姐將方嵐迎接了進來,笑著說道。
方嵐點頭道謝,跟著她走進去,見到了蘇蜜。
蘇蜜站起來說道:“吃晚飯了嗎?我讓曹姐點外賣。”
“正好還沒吃。”方嵐也不跟蘇蜜客氣,坐了下來。
吃了飯,蘇蜜和方嵐等到了耀世傳媒的律師,這位陳律師,之前在一次活動上,差點得罪了一位大明星,是蘇蜜幫他解了圍,當時蘇蜜也是沒有想到,他後來到了耀世傳媒上班。
蘇蜜一簽約耀世傳媒的時候,陳律師便認出了蘇蜜,趕來道謝。
一來二去,兩個人之間便有了朋友之間的交情。
這也是蘇蜜這次為什麼要麻煩陳律師,來幫方嵐處理離婚協議的原因。
陳律師跟方嵐一邊討論一邊擬定條款。
“方小姐,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和公司經營份額如此多,恐怕也多花些事情。”陳律師提醒道。
“沒關係,我有時間。而且,我也不要多了,一分為二就好,或者少要點也可以。”方嵐平聲說道。
蘇蜜看到她之前原本有自己的事業,但是卻在一結婚之後,就馬上進入了莊世豪的公司,也入資了他的公司,便明白了,她當初是多麼的孤注一擲。
而且,她入資莊世豪的公司,恐怕也是為了保護他吧——否則,以方嵐跟楚家的關係,若是莊世豪對她不好,楚家要讓莊世豪破產,恐怕也不算什麼難事。
而有了方嵐的入資,楚家就不會這樣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