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我隻是迫不得已,才會簽字,但是實際上,我並沒有真正的簽下自己的名字。因為我怎麼會放棄母親的東西,將它給外人呢?”賀寧站起來,一字一句,神色堅定。
賀曼妮大聲說道:“姐姐,你忘記了,我是你的雙胞胎妹妹,不是什麼外人,都是母親的親生女兒。你也忘記了,你生病的時候,我寧願舍棄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也願意來保護你,給你捐腎。所以你當初就是自願將東西給我的,隻是你後來,在外麵花錢包養了牛郎,錢不夠他揮霍,你後悔了,所以要將公司拿回去!”
此話一出,全場嘩然。
賀曼妮說的話,合情合理,無可辯駁,大家指責的目光都投向了賀寧。
質疑和鄙夷的話,像利箭一樣的朝賀寧紛紛射來。
“這個賀寧也真是的,看著長得漂漂亮亮的,卻做這樣齷蹉的事情啊……”
“聽說她真的包養了牛郎,嘖嘖嘖,真是知人知麵不知心啊,年紀輕輕的姑娘怎麼做這種下三濫的事情啊。”
“這麼說起來,賀曼妮將公司和股權拿回去,也是理所應當。總比拿去被牛郎揮霍了的好?”
見大家都站在自己這一邊,賀曼妮更是有了底氣,繼續說道:“姐姐,媽咪留下來的東西,我們都有權利繼承,但是也都有責任去好好守護。你病重,現在又被外麵的野男人迷惑了心智,我和爸才不得不替你管理公司,繼承母親的遺願。我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好,都是為了不讓媽咪失望啊!”
這一番話,說得情深義重,連法官都向賀曼妮投去了同情和讚同的目光。
而看向賀寧的時候,很多人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恨其糊塗。
陳律師整理了一下衣襟,原本以為會慘敗的官司,峰回路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