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世事難料(2 / 2)

長平長平 楚秦一鶴 4356 字 10個月前

張輒稍微一愣,但隨即從腰間把劍連鞘抽出,遞給信陵君。信陵君接過,也置於膝前。從旁邊取出兩個沾滿塵土的碗,就在河水裡涮了涮,放在膝前,拔下木塞,分彆往兩個碗裡傾出半碗酒來,端起一碗,雙手奉於陳筮,道:“陳公之言,昭若發矇,聞所未聞也,不覺心馳神蕩,恍然若失,汗流浹背。失態失敬,死罪死罪!”

陳筮接過酒,抿了一口,抱於懷中。信陵君拿起膝前的另一隻碗,也抿了一口。兩人同時將碗舉起,一飲而儘。

陳筮道:“吾閱人多矣,未見如公子敏而好學者也。公子素讀聖賢之書,未聞王霸之道,初一經心,必起驚疑,無足怪也。商君鞅生於衛,實起於魏,乃魏相公孫痤之中庶子。痤臨終薦鞅於王,言若不能用則必殺之,勿為諸侯所用。既而悔之,陰告鞅,令其亡奔。鞅曰,王既不能用君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遂不見用,乃投秦。鞅之學也貫於古今,帝王霸強諸道無不通,因時勢而製其宜適也。其於秦也,嚴刑峻法而治之,安知於魏不信以忠孝仁義乎!其要者,隨時而變而已。”

信陵君道:“公於道無所不通,小子深領而未悟也。今秦啟戰端,占我啟封,逼獻十城。小子居華陽,陳公儘知,正有十萬首級。若以止戰為念,當以何為?”

陳筮道:“民者,國之本也,不可動搖。秦雖殺人盈野,以信法也。法既信而行矣,未聞妄殺,但刑餘之徒耳。苟得建功免罪,猶為良民。以刑餘之眾而為軍,猶不多欲殺傷,而欲以和議存之,豈非仁慈之心乎!時也,勢也,以獻城為宜!”

信陵君道:“吾所惑者,吾地之有限,而秦欲無窮。焉得以有限之地,填無窮之欲壑哉?今日十城,明日十城,魏地儘矣!”

陳筮道:“公子之言甚當!吾等思之,亦不得法,惟與秦連衡,可稍緩其戰。”

信陵君道:“連衡縱得暫緩其難,戰不在魏,而在他國,終非止戰之策也。他國地儘,魏猶當之。”

陳筮道:“期之十年,或有他變。事易時移,不解而解矣!”

信陵君道:“何謂也?”

陳筮道:“昔秦武王入洛而窺九鼎,天下孰不以秦將獨霸!然武王一朝而亡,時秦王稷猶質於燕,而惠文後欲立公子壯。孰知趙武靈王以兵護稷即位,而魏冉應之,遂立焉,至今三十又三年矣。王之立也,以羋八子為太後,魏冉為將軍,而逐魏後,盟楚懷王於黃棘。是時也,人人皆謂秦楚之合也,殆半天下,誰能與爭鋒!豈意楚太子殺人亡歸,而楚王於會盟時為秦所擄,秦楚盟敗,諸侯群起而攻之。彼之時也,秦孤而無援,岌岌乎危矣!而武安君之起也,以數萬之眾斬聯軍二十四萬,秦遂轉強,反逼三晉。是時也,秦王為西帝,齊王為東帝,固一世之雄也。而合縱一起,秦遂破滅;而齊王滅宋,禍及自身。五國聯軍,直入齊國,齊幾滅矣,才二城而已。不意燕王薨,樂毅奔趙,齊乃以二城複其國。世事難料,一竟於此!公子慮及十年之後,焉知十年之後,世事何狀!”

信陵君道:“王不獻十城,是必以華陽相獻乎?”

陳筮道:“公子主華陽,先為不可勝。善之善者也。秦入魏之腹心,必得其償,得可出也。秦為刑徒,魏為要衝,孰得孰失,不難辨也。縱公子能持久,而農時可誤耶?魏必從秦議也。”陳筮說得十分肯定。

提到農時這個問題,信陵君隻能沉默了。戰事延續,不獨大梁-啟封一線不得農事,包括出兵的戶牖等鄉,農事也會受到影響,弄不好,明年又是一個饑年,還要出來打仗。——信陵君發現,魏國和秦國一樣,也有不得已必須打仗的理由:饑荒。饑年收成不足卒歲,隻能組織農民出來打仗,搶彆人的糧食過年。賑濟在當時被認為會導致民眾的依賴思想,而不被認可;反而有組織地外出搶劫更為可取一些。

但如果為了搶農時,就要滿足秦人的一切要求……

秦人就沒有這種顧慮,因為出來打仗的是打仗的,在家種田和是種田的,互不乾擾……而且,戰場是在彆人的土地上!……

或者還有更好的辦法迫使秦人不得不退……比如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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