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道:“明而察之,義不顧身,甚得市井人心。其與天下諸侯進退之狀,利害攸關,皆知也。”
秦王道:“彼竄於市井,何得諸侯之狀?”
呂不韋道:“夫君子無小人,則不得其養也。知君子者,莫過小人也。故得之小人,則知君子之狀也!”
秦王道:“魏有信陵,趙有平原,今楚複有春申,此三子皆養門客,獨秦無之。夫門客者,利國耶,害國耶?”
呂不韋道:“天下士人眾,而官吏少,有才而不得用者,往往依托豪門,以為生計。是門客之所出也。”
秦王道:“門客既事其主,而忘其君。以文廢法,以武犯法,非其用也。秦攬天下之士,任之以功,得天下英才而為所用,是故無門客也。”
呂不韋道:“王之官有限,而士子眾。若任其流散,或為諸侯所用,反為其害。張儀、張祿,皆魏人也,而為秦所用,於魏則大損。若得一賢公子招而養之,則諸侯無所用其才也。為秦之計,養之便也。”
呂不韋說明了自己的觀點,秦王也就不再深究,轉換了話題道:“先生,巨商也。而秦務耕戰,商人輕鄉土,不耕不戰。陶,天下之巨邑也,秦守之而商賈賣之,至今未能使之。令商賈之道奈何?”
呂不韋道:“士農工商,國之四維,缺一不可。士治其民,農習耕戰,工利器具,商通財貨。夫財貨,不儘其用則非財貨;必儘其用者,非商莫能也。臣請為王計之,千裡饋糧,至者十一。若以商運之,則可以無乏也。千裡而通消息,必經月也;而出之驛,平者十日,急則三日可達。此皆利於戰也。至若以有餘補不足,而衡平天下,此雖小技,而於生計則為大也。凡地有高下,物產不同,必賴商以通之,然後能儘其用。若魏所產必在魏,秦所產必在秦,天下必匱,而民必乏也。今王得洛陽,洛陽多商而少農,然富甲天下,何者?必通於天下也。燕趙之革鐵,齊魯之衣冠,韓魏之所出,吳越之鱗,楚山之竹木,雖不產於洛陽,而皆聚之。王苟有用,隨意采之,是得天下之用也。此商之為用也!”
秦王道:“用商之法奈何?”
呂不韋道:“必通其道,任其往來,勿害其利,必得其平,則用商之道也。”
秦王道:“洛陽巨商皆奔鞏,留者才什一。先生其能複其舊?”
呂不韋道:“試之三月,必複其舊!”
秦王道:“善!”
呂不韋一一論及洛陽通商之道,秦王專注地聽著。到掌燈時分,子楚等人也都來了,眾人一起議論,各得其趣。秦王道:“寡人欲先生為吾掌洛陽之事,先生其勿辭!”
呂不韋道:“邯鄲雖寧,虞有他變。臣久居於外,恐其變生!”
秦王道:“子楚其善謀邯鄲之事,以待先生之歸!”
子楚當夜與呂不韋同乘而歸,回府後,和蔡澤、陳四、王翦等議論竟夜。
次日,呂不韋帶著秦王的秘令,在劍士的護衛之下,返回洛陽。到洛陽時,邯鄲眾商人剛剛上岸,被那些前去迎接的洛陽人安排在逆旅之中。呂不韋去了,也就歇在逆旅之中,並不入官府。呂不韋招集各家商賈,讓他們分彆與自己的客戶聯係,如果有逃亡的,務必打探到他們的去處,自己親自去請。那些商人隻道呂不韋已經得到秦王應允,不由得大喜。
洛陽尉在呂不韋的指示下,發布命令,洛陽於十日後重新開市。對那些留在洛陽的商人,由官吏善加勸勉;對那些逃離的商人,則派兵看守商鋪,不許盜竊,儘力保持各商鋪的完整。呂不韋則在邯鄲商人的中介下,逐次拜訪那些逃離洛陽的商人,請他們派人回去重新開業,告訴他們,秦王已經派兵保護了他們的家宅、商鋪,所有貨物都依原樣,並無傷害。呂不韋本身就是商人出身,在洛陽本來就有自己的根基;加之邯鄲其他商人的勸慰,還添油加醋地渲染呂不韋在秦國的地位,說動了不少人回洛陽按時開市。
洛陽尉本來想要按秦國鹹陽市的管理方法,對洛陽商戶加以管理。呂不韋否決了他的要求,讓洛陽尉按洛陽的舊例執行。他請來了留守洛陽的商人,討論了洛陽的舊例,在舊例的基礎上共同議定了幾條商業規則,作為洛陽市的市律,讓官吏們書寫了,掛在洛陽市坊的門上。
十天後,洛陽恢複開市,廣迎天下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