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司?”
“對,百姓為什麼造反?表麵上是吃不飽,實際上是田地出了問題。”
明末土地兼並嚴重,先不提藩王的問題。
有大量土地的士紳階級會通過各種手段隱瞞田產,少納糧或者不納糧。
納稅的總額是固定的,他們少繳了,農民們就得多繳。
於是農民們紛紛破產。
官府此時在乾什麼?
賑災?
不,他們在征稅。
田賦加正役加雜稅本就不低,遼東戰事臨時加的三餉直接讓農民沒了活路。
破產還不夠,沒錢交稅就抓進大牢用刑拷打。
很快,州府的監獄關滿了拖欠稅款的老百姓。.
為了活命,老百姓隻能揭竿而起。
他雖然免了全國一年田賦,但隻是臨時性的解決了問題,要想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成立新部門。
“這土地司是做什麼的?”李邦華問。
朱連沒有回答,而是再次反問:“我大明朝,什麼人可以不納糧?”
戶部尚書方嶽貢想都沒想說道:“皇莊,宗室田產以及大明朝曆代帝王賜出去的田產。”
朱連點頭,好多人說明代士紳不納糧是錯誤的。士紳隻能減免,並不能不納糧。優免人員每丁石隻需要繳納物料銀,而不需要繳納徭費。
舉個例子,地主張三,家裡的田地需要納稅米30石,家中有人丁30丁。那麼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0.4113+30丁0.0717+30石0.3585=25.245兩。
如果張三是朝堂三品大員,按照優免政策可以免糧20石,免丁30丁。
那麼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0.4113+優免20丁0.0121+不免10丁0.0717+優免20石0.0605+不免10石0.3585=18.093兩。
也是就是說,無論張三是不是官員,都不能減免田賦,減免的都是徭役費用。
不過萬曆後期可以用徭役費用抵扣田賦,但減免的數額實在有限,這裡就不闡述了。
“既然隻有這些人不納糧,那每年的田賦怎麼越收越少?”
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心知肚明的不說話。
還用問嗎,所有人都想方設法把田地依附到藩王,宗室名下,隻要給他們交了保護費,就不用交田賦了。
藩王宗室什麼都沒乾就能收錢,對這種事來者不拒。甚至為了斂財,會通過各種手段兼並土地,再把土地租出去賺錢。
如此一來,地主富戶雖然也交錢,但是比田賦少。雙方都獲得了利益,隻有朝廷和百姓受了損失。
到時候官府一攤派,老百姓頭上的田賦就平白無故的多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