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 2 章(1 / 2)

臨時同居 歸荼 6744 字 4個月前

一角黑傘略微前傾,遮住他被打濕的發頂。他不自覺地後退了半步,忘記自己懷裡還兜著個孩子,險險穩住才沒跌坐在地上,“你……”

這副受了驚嚇的模樣,實在不像是久彆重逢的欣喜。

任明堯跨入屋簷下收了傘,視線落在他的身上,隻停頓了很短的一瞬,讓人分辨不出是在看他還是在看他懷裡揣著的那孩子,淡聲道,“程識?”

低沉的嗓音裡滲透了早春的涼意”。這樣不算是招呼的招呼語調,在他的記憶裡僅屬於一個人。

“……嗯。”程識僵硬地望著雨幕,甚至沒有勇氣轉頭去看。

雨絲纏綿成夢裡化不開的霧,他懷疑自己是還沒睡醒在發癔症。可那張臉太熟悉太清晰,即使隻匆匆一眼,也容不得他認錯。

緩了兩秒,他才轉過頭去,對暗號似的說了句,“班長。”

任明堯唇角微哂,一眨眼便又抿平了,視線從他身上挪開,朝店門揚了揚下巴,“進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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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神來,兩大一小已經坐在了咖啡店裡。

室內和想象中一樣暖和。怕溫差太大出去會感冒,程識坐下先幫身邊的小孩脫了外套。

裡麵的毛線衣洗得泛舊,袖子長了一截。毛衣胸前繡著一隻黑白相間的貓咪,懶散地趴著尾巴打卷。程曉君低著頭,被他拉著一隻手卷袖子,另一隻手就去摳肚子那塊兒的貓尾巴尖。

任明堯未置一詞,靜靜地看著他忙活。

“那個……你想喝什麼?”

照顧完小孩子,程識不自在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角。坐直了身體卻低垂著眼,把桌上的飲料單推向對麵。“我請你吧。”

他為程曉君點了一杯熱椰奶,自己隻要一杯最簡單的美式。雖然平時也喜歡咖啡水果茶之類的飲料,但都是在家裡調著喝。糖度和冰量隨心控製,成本還比外麵的低很多。

這頓始料未及的見麵會掏空他支付寶裡的餘額,可他沒有半點遲疑。任明堯也沒拒絕他的主動請客,隻說了句“一樣”。

他看起來沒什麼喝咖啡敘舊情的興致,大概是被大雨破壞了心情。

程識也不知道自己能說什麼,有什麼可敘的,桌麵下緊絞在一起的手指微微顫抖。

他沒想過會在這裡遇見任明堯。

他甚至沒想過會跟任明堯再見麵。

說“好久不見”太落俗套,“最近好嗎”客氣又敷衍,居然都找不出一句合適的開場白。程識氣餒地想,這麼些年真是活了個寂寞。還跟十來歲一樣,看見他就說不出囫圇的話來。

服務生送來了他們點好的飲料。任明堯率先開口,打斷了他的走神,“你住在茂華?”

“嗯……對。”

“住了有多久?”

“有好幾年了。”

“在哪個區?”

“……”

這一問一答有點奇怪,帶著咄咄逼人的意味。

程識調整了下語氣,儘量說得自然些,也是久彆重逢不想露怯,“在舊城區那片,就是,離大學城挺近的。”

雖然很長時間不聯係了,但他們其實還算得上是竹馬。任明堯是初一時轉學到鎮上的,從那時起就一直跟他是同班。除了初三那年,任明堯一直都是他的班長。直到高三……

這麼多年過去,任明堯跟他記憶裡的樣子幾乎沒有差彆,卻又有明顯的變化。非要說的話,是氣場更強了點。

這個人從上學時開始就這樣了。帥是很帥,就是五官太硬挺,有點顯凶。他就是認識任明堯之後才知道,有的人即使在放鬆的狀態裡也是一副傲慢或冷漠的表情,顯得很有脾氣。其實心裡沒那麼想,就是天生的臭臉。

不說話的時候看起來拒人於千裡之外,說話的時候……也差不多。

桌台下,任明堯的皮鞋進了一步。他無意識地後退,縮回被打濕的帆布鞋,腳踝一擰,微微蹙眉。

任明堯頓了頓,語氣放緩,“腳還疼?”

從中學時起,他每到下雨天都會一瘸一拐地去學校。他骨折時年紀很小。因為當時的傷口沒有按正常的組織形態愈合,之後就算治療也很難再恢複正常,就這麼落了病根。

認識他的同學都知道這事,不算什麼秘密,可時隔多年的惦念總是讓人感到安慰。

程識心頭湧上暖意,話也說得流利了些。語氣又軟,聽起來像絮絮叨叨的抱怨,“嗯,都是老毛病了,一下雨就犯。醫生說老了會更厲害,以後都得……”

他忽地察覺自己說得太多,吐苦水似的隻會討人嫌,連忙收住了,籠統地總結,“還好,也不是很疼。”

話題就此告一段落。他攥緊了手指,試圖驅趕過分激動的戰栗。接著,他在相對無言的安靜裡如願以償,心情卻也隨之一點點低落下去。

時隔多年未見麵的老同學,彼此缺席了那麼長一段時間,沒有共同話題也是正常的。

和想象中的久彆重逢不太相同。任明堯就坐在對麵,程識卻發覺自己不想問他任何問題。

不是不想知道,隻是覺得無論好壞都與自己無關,知道了又有什麼用呢。

他看起來神采奕奕,應該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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