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晉威反應奇速,彎腰撿起籃球就甩給了跑過中線的撒昆。
後者接到籃球後緩緩運到三分線,故意等紅旗8號王治民奔回後場之後才好整以暇的投球出手。
‘刷。’
手起刀落,三分中的, 30:28。
氣喘籲籲的王治民怒目而視:“你他媽故意的。”
撒昆冷冷道:“你可以不回來的。”
“槽……”
“治民,回來。”
聽到是過嚴冬的聲音,王治民憤憤地回頭,發現隊友們都圍在魯海波身邊,趕忙跑過去,發現魯海波的左臂已經淤青腫起,連抬都抬不起來了。
王亮指著廉晉威朝裁判喊道:“裁判,他這算不算惡意犯規,剛才這個球不應該算吧?”
介林豪拉了一下王亮,做了一個讓大家冷靜的手勢,但眼神帶著壓迫感盯著主裁判,此時全場安靜,等著裁判們表態。
空中大屏幕上播放著魯海波受傷的經過,就是被廉晉威回防那一下打的,當時看隻是普通的打手犯規而已,已經做出加罰一球的判罰。
真正有爭議的是魯海波因為受傷導致罰球脫手,被揚武搶到機會投了一個三分,這個球紅旗方認為是罰球沒有完整執行,不應該算,還應該由己方重新執行罰球。
但揚武方則認為裁判已經把球給到魯海波,後者運球脫手,所以才被他們抓住機會造成反擊。
雙方各執一詞,三個現場裁判和裁判組經過商量得出維持原判的決定,場上場外霎時人聲四起,議論不斷。
魯海波罰籃脫手的主要原因是廉晉威犯規導致他手臂受傷,不然也不可能抓不住球,而且他是運球時脫的手,並不是做出投籃動作的時候。
但裁判的回應是籃球規則不管你是不是受傷,如果受傷你可以下場,也可以換人,但既然你接到了裁判的球,代表罰球開始,丟球就是自己原因,怪不得任何人。
判決已定,無法改變,兩隊重新回歸比賽,魯海波不能再繼續比賽,被邊強換下。
場上雙方的火藥味極濃,感覺隨時都有要爆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