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可立(2 / 2)

此事驚動萬曆皇帝,下旨徹查。時任兵部尚書石星怕有出入,再次派人查實。

吏科給事中耿隨龍上奏:“丹陽縣民趙州平等惡少酒狂,初非倡亂不得誤入。”不過他的奏疏被壓了下來。

浙江巡撫朱弘謨擔心烏紗不保,直接判了秦燈斬、王士驌入監、喬一琦充軍。

時任蘇州府推官的袁可立覺得此案卻有冤情,不顧巡撫阻擾,力主重審。

經過他多方查證,發現所謂謀反,不過是王士驌的一個家丁喜歡說書,在酒樓上說講趙官家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的評書。

喬大嘴模仿趙匡胤,口稱“朕”,再加上三人鮮衣怒馬,因此被仇家告發。

案件水落石出,加之朝中有人力保,三人便被宣判無罪。

可惜秦、王已死在獄中。

隻有喬一琦大難不死,從死牢中被解救出來。

“若非袁禮卿解救,本官現在怕是屍骨無存了。”

孫傳庭聽過這段冤案,他兩次赴京會試,見聞甚多,對喬大嘴的悲慘經曆頗為同情。

對袁可立的大名,他更是早有耳聞。

袁可立是曆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是晚明重臣之一。

他是明萬曆十七年的進士,初任南直隸蘇州府推官,二十三年,升山西道監察禦史,二十四年正月遭罷官回籍。

天啟二年升通政使司左通政署司事、侍經筵,三月十四日充廷試讀卷官,四月初十日以右僉都禦史巡撫登萊。

天啟三年十月初六日晉兵部右侍郎····最終官至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袁可立一生平反冤案,策反劉愛塔,創建東江鎮,收複遼南疆土,堪稱晚明乾臣。

這樣的人才,劉招孫當然是要極力拉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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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傍晚時分,登州巡撫袁可立率威海衛指揮使、同知、僉事以及寧海州、蓬萊縣、黃縣、福山縣、棲霞縣縣令,匆匆趕往文登縣,為平遼侯慶功。

總兵與巡撫品級相同,依照這個時代的文貴武賤,總兵地位稍稍低於巡撫,不過劉招孫為開原三衛指揮使,又有平遼侯爵位加持,地位自然不可同日而語。

劉招孫在威海衛時便見過袁可立等人,不過那時軍情緊急,雙方也沒什麼深入交談,這次擊敗聞香教,登州局勢穩定,正好可以和這位袁巡撫好好談一談登州的未來秩序。

平遼侯在東門迎接袁可立等人,一眾僉事縣令像尾巴似得跟在袁可立身後。

袁可立望著城中被殺戮的百姓,久久不能言語。

劉招孫告訴袁大人,賊首已經伏法,正在接受淩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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