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裡斯又問:“那麼,高射炮的殺傷半徑是多少?”
“三十米左右!”戴維斯回答。
(注:彈片對人的殺傷半徑與對戰機的殺傷半徑不一樣,彈片在五十米外對人都有殺傷力,大口徑的炮彈的殺傷半徑甚至能到百米之外,但對戰機並非如此。不過也不一定,比如高射炮在戰機前方爆炸,彈片與戰機相向而行威力就會大得多)
佩裡斯點了點頭:“也就是說,我們需要的這個雷達,它隻需要工作一分鐘左右,且功率大概能探測一百米……”
“一百米?”戴維斯吃驚的問:“為什麼是一百米?”
工作一分鐘他能理解,但如果隻能探測到一百米……
“你這個傻瓜!”佩裡斯解釋道:“它不需要射出炮膛那一刻就捕捉到目標,我們的高射炮會朝目標發射許多炮彈,這些炮彈有些能進入敵機百米範圍有些不能。凡是超過百米的,就不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因為它炸與不炸都不能對敵機構成威脅,但炮彈一旦進入百米範圍,引信雷達就能發揮作用,明白我的意思嗎?”
戴維斯這下是徹底明白了,引信雷達的探測距離的確隻需要一百米,因為它發射出去後實際是在搜索是否有目標進入自身一百米範圍而不是在十幾公裡外鎖定目標……如果像普通雷達一樣要求十幾公裡外探測目標,這就不可能小到能塞進引信。
所以,這種雷達隻需要工作一分鐘,探測距離又隻需要一百米,小型化的確不是難事。
“當然!”最後佩裡斯又補充了一句:“它應該要有自爆功能!”
戴維斯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萬一始終沒有目標進入其一百米範圍而導致其未成功引爆,炮彈就有可能落回地麵被敵人獲得,這是軍方不願意看到的。
“所以!”佩裡斯最後下了結論:“不要再在這個問題浪費時間,我們需要的是把這東西造出來,越快越好!”
“是,校!”戴維斯回答。
這時,一個通訊兵拿著電報前報告道:“校,華夏轉來的電報,他們要求改裝一種裝在坦克底盤的博福斯!威爾遜尉想知道這種裝備對我們是否有意義!”
佩裡斯接過電報瞄了一眼,在腦海裡想像著這種裝備的同時,嘴裡自言自語的說著:“裝在坦克底盤的博福斯?有意思!”
接著它突然想到了什麼,打開地圖再對照著情報標出鬼子的進攻點,然後就抬起頭來說道:“帝,這同時也是我們需要的裝備!他居然想到我們前麵了!這是巧合?還是有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