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稱其為“半履帶汽車”而不是“半履帶車”,是因為毛熊就是簡單的把汽車與坦克的履帶相結合整出的一個玩意,這玩意醜得讓人沒法看,簡直就是個四不像,而且性能還不儘人意……這是沒有研發專用發動機的鍋,越野時速隻有8-20公裡。
時速8-20公裡是什麼概念,一個普通的跑者稍加煆煉都能跑出時速10公裡的成績。
但半履帶車這東西,有總比沒有好。
王學新考慮到八路軍這是主場作戰,公路的應用相對會更多……因為公路兩旁的高地都是八路軍駐守的,地雷啥的也不會堵上自己的路。
毛熊的這款半履帶車在公路上能跑出40公裡的時速,越野又不像汽車那樣就動不了,這就基本能滿足八路軍組建機械化部隊的需求了。
再加上T26的速度也不快:最高時速30公裡,越野時速20公裡。
這速度基本與半履帶汽車相匹配,於是王學新就決定用它了。
其實,王學新也考慮過鷹醬的半履帶車。
鷹醬的M2半履帶車更成熟速度也更快,越野時速能達到30公裡。
問題是鷹醬的裝備真的合適八路軍嗎?
如果八路軍往後要考慮建設自己的工業……比如航空工業是來自毛熊的,汽車工業能來自鷹醬?
汽車工業從鷹醬引進或許也沒什麼問題,各個國家的技術都學一些然後將其融合。
問題就是……一旦抗戰結束鷹醬就注定要與八路軍翻臉,到時還能支持八路軍升級自己的工業?
如果不能,那是否意味著八路軍辛苦建立起的工業基礎,到時就會因為與鷹醬翻臉而全部作廢?
考慮到這一點,王學新才最終決定與毛熊合作而不是鷹醬。
首長考慮了下,就問道:“與毛熊的交易,不會有問題吧?他們是否願意出售這種半履帶汽車?”
王學新回答:“應該不會有問題,我們可以用‘高火’和X1與毛熊交易,他們急需這兩種裝備!我認為,毛熊很樂意用這些東西抵‘拉5’!”
王學新這麼想沒毛病。
因為此時對毛熊而言,“拉5”是一種能夠爭奪製空權的東西,應該是越早、越快、越多投入戰場越好。
而半履帶汽車……
它的產量在戰時雖然有所提高,但因為性能不過關,毛熊寧願使用從鷹醬那援助來的半履帶車。
如果能用它們抵一部份“拉5”與八路軍交易,王學新認為毛熊連眉頭都不會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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