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法理昭昭【二更,求追讀收藏】(1 / 2)

商鞅一愣,繼而老實的回答道:“依照詆毀新法的程度不同,當處以杖刑、劓刑、死罪。”

還沒等陳野開口,一旁的鄰駿便直接大聲嗤笑:“哈哈哈哈哈哈,我當你有什麼辦法呢,原來是想要減輕太子的罪責?”

他上前一步,目光看著陳野、商鞅、嬴駟以及在場的其餘人等,像是一個不屈的戰士一樣。

“秦國施行新法,然而太子卻詆毀新法,難道不應該加重處罰麼?”

“畢竟太子乃明知故犯!”

秦孝公聲音冷漠,他看著鄰駿:“哦?”

“那你認為,該判處太子何等刑法?”

鄰駿低聲一笑:“自然是死罪!”

他挺胸站立,昂著脖子,義無反顧:“隻是不經意間詆毀新法,便施以劓刑,難道刻意的反而是仗刑了麼?”

陳野並沒有理會鄰駿的話語,隻是繼續說道:“臣也以為,當處以死罪。”

這話落地,在場眾人包括鄰駿全然都懵了。

什麼意思?

黑嘉也愣在了原地,什麼意思?

他本以為商鞅已經足夠勇猛了,誰曾想到更勇猛的乃是陳野!

陳野是瘋了麼?

此乃國之儲君,他竟然說要處以死刑?

秦孝公神色一變,正準備說什麼的時候,嬴駟卻當先開口了:“兒臣以為,此乃公正之判。”

“請處以兒臣死罪。”

秦孝公神色又是一變,心中卻是鬆了口氣,他看著嬴駟與陳野一唱一和的表現,心中突然明白了一個事情。

太子既然這麼做,應當是和陳野商議好了什麼。

看來陳野已經有辦法了。

而商鞅也是在短暫的迷茫後清醒了過來,隻是看著陳野的背影,心中思索著陳野會如何做。

果不其然,陳野開口了:“君上,依照秦律太子當處以死刑,即可問斬,如此秦律乃安。”

“但法者容情,太子乃儲君,乃一國之本,除卻國君之外當為最貴。”

“秦律者、國之本也;太子者,亦國之本也。”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秦乃尊周禮而為。”

“發者,身也。”

此話一出,在場的人都明白了過來陳野想要說什麼了,但臉色依舊沒有緩過來。

陳野繼續開口道:“因此,臣以為,太子之刑,可割發代首。”

“故,太子之罪為死罪,可念太子為國之本,以發代之。”

“如此,秦律為國之本不曾動搖,太子為國之本也不曾動搖,既可安國民之心,又可維護秦律之威嚴。”

商鞅在黑嘉等人還未曾反應過來的時候,也是一步上前,聲音中帶著誠懇:“君上,臣附和陳司寇之言。”

“法者,天地之序,然則法外有情。”

“新法之說,本就是為強國之法,太子乃國之根本,若國之根本動搖,國之強盛又有何用?”

“陳司寇之言,以發代首之說,臣是讚同的。”

秦孝公微微一笑,心裡已然滿意,但卻依舊是看了一眼黑嘉:“你們以為如何?”

以發代首!

黑嘉能有什麼話說?他敢反對麼?如今還不算是將秦孝公得罪的完全,頂多是被記仇了而已。

但若是太子真的死了,他們還有活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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