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撿起來攤開,正是衛光伯的親筆諭旨。
剛才還肆無忌憚的孫炳義,頓時嚇得麵色蠟黃,想要掙紮著來搶奪,卻被李順臣的士兵按得死死的。
“百濟王令!”李顯喊道。
工部看熱鬨的百多名官員,還有幾十名守衛,連忙跪下來,喊道“王上千歲千千歲。”
孫炳義終於看出來,李顯是玩真的,百濟王也是玩真的,不然不會派鎮國將軍李順臣打下手。
“李少傅,有事好商量啊,我可能是酒喝多了,把這事忘記了。”
李顯根本不鳥他,而是大聲讀道
“所有工部官員,自接到王令開始,原地待命,不得擅自離開,等候太子少傅李顯調配,違令者以軍法伺候!”
戰時不管文官武官,哪怕是平明百姓,都可以用軍法進行懲罰,簡單粗暴,都不用開審定罪。
孫炳義連忙跪在地上,說道“孫炳義謹遵王命,聽候李少傅調遣。”
“遲了,李將軍,按百濟軍法,孫侍郎擅自離崗,違背王命,該如何治罪。”李顯吼道。
“輕則仗法20軍棍,重則斬首示眾,請李少傅定奪。”李順臣回道。
“既是初犯,那就從輕吧,先拖下去打二十軍棍,再拖來工作。”
“是!”
孫炳義當場就嚇傻了,二十軍棍不得把他打殘了啊。
“李顯,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我丈母娘可是王後的親妹妹。”
李顯笑道“皇親國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先打三十軍棍再說吧!”
“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