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傲將手電倒放,光束打在屋頂上。
昏暗的小屋不足十平米。
在窗戶下麵放著一張小小的單人床,旁邊放著一個迷你的小桌子,上麵有一台老式的電腦。
正對著門,一個小小的空地上,堆放著各類樂器。
兩人在房間裡一通翻找。
隻找到一個筆記本。
是手寫的日記。
“xxxx年,星期一,我獲得了比賽的第一名,我真的很開心,拚命練習了十年,我終於達到了爸爸的要求,雖然我無法做爸爸最引以為傲的兒子,那麼,女兒也行。”
這一頁紙上麵的字跡有很多地方都被暈染開,像是書寫人的眼淚掉落在上麵。
其中最後一行‘那麼,女兒也行。’這幾個字被用紅色的筆狠狠地劃過。
林傲想起阮芊芊在他們出門時,交到他手裡的東西。
那是一個小小的內存卡。
林傲從抽屜裡找到讀卡器。
和電腦連接,等了幾分鐘,讀卡器裡的內容才被讀出來。
關於林霜的一生首次被揭開。
我是林霜。
是個男孩。
八歲的時候,爺爺帶我去參加金星星歌唱比賽。
我唱了一首《與星共舞》,獲得了第一名。
有一位老師看中了我的聲音,要簽下我。
但是他說我的聲音過於空靈,這樣的聲音在女孩身上更加合適,男生用這樣的聲音很難出頭,還會被人罵不男不女。
他提議我作為女孩出道。
起初我的家裡人很猶豫,但是哥哥的強烈反對,父母也隻能拒絕老師的要求。
我也隻是單純的喜歡唱歌,並不懂什麼叫出名,什麼叫歌星。
為了出名做個女孩,我肯定是不會願意的,我的聲音雖然像女孩,但是我早就覺醒了男性意識。
之後,那位老師三番五次地來家裡說服我的父母。
隻要作為女孩出道,他保我必然大紅大紫。
沒想到,父母趁著哥哥在外時,和老師簽了合同。
未來的十年,我將作為這位老師的徒弟出道。
當然,我要徹底地變成一個女孩。
我的抗爭沒有用。
在哥哥回家之前,我被帶到了訓練營。
和我一樣的小孩,有很多。
他們經常和我說“林霜,我要是有你這麼好的嗓音就好了。
慢慢地我習慣了穿彆扭的裙子。
畫著精致的妝容,被老師帶到各個地方去演出。
我在學校的學業被徹底停掉。
就這樣一直過了五年。
一次登台,有一位觀眾當著幾千號人的麵,說我的聲音變了,而且我有了明顯的喉結。
我的變聲期來了。
我被老師趕回了家。
家裡人都對我被趕回家的事,非常氣憤。
家裡換了大房子。
前幾天爸爸媽媽剛剛下崗,家裡巨大的開銷突然無以為繼。
爺爺奶奶隻好拿出自己的養老錢,為我買了鋼琴。
我被關在琴房,日夜練琴。
哥哥會偷偷帶我出去玩,給我講很多有趣的事,並且給我補課。
那是我為數不多的快樂時光。
哥哥依然為了我,和爸媽日日吵架,我很愧疚。
若不是因為我,他們可以快樂地度過每一天。
等變聲期結束,爸爸立馬撥通了老師的電話。
那天爸爸將老師請到家裡,家裡人的臉上都洋溢著愉悅的微笑。
除了哥哥。
他不同意我以女孩的身份再次出現在大眾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