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過往(1 / 2)

韓平,出生在這關中平原的一個叫槐樹村的地方,還有個小他兩歲的妹妹,家裡還有爹娘!一共四口人。

自打記事起,父親就已經是因為高血壓導致了腦溢血,好在當時搶救及時!

通過手術,保住了性命,但也落下了半身不遂的終身殘疾,

好在,父親當時已經在省城龍安市有單位。

廠裡因為韓平家裡情況困難,給予了照顧,給父親安排了打雜的閒置,也算是國家養著他了!

在農村裡,這已經是很好的事情了!

父親雜七雜八每個月也能領到幾十塊錢的工資!除了自身開銷,也能多少有點餘錢補貼家用吧!

就算不能補貼家用,起碼也不會成為家裡的負擔。

韓平父親兄弟姊妹4個,都已經分家,各自獨立門戶過各自的小日子。

大姑嫁到附近鄰村,大伯和三爸都在本村,父親因為當時市裡招工,機緣巧合。

進了省城郊區的農用機械廠,成為了工人。

雖然兄弟姐妹多!但關係卻也不怎麼和睦。

上個世紀70、80那個年代的農村,從大集體到分產到戶。

在施行分田到戶之前,農村實行的是生產隊大集體勞動,工分就成了那個時代家庭幾乎唯一的收入!

每個勞動日,是10個工分,社員開會評工分,乾活多表現好、全勞力是10個工分,輕活是8個工分,氣力弱的婦女6個工分!

社員掙的工分是每年分紅的依據。

生產隊以家庭為單位,每年進行決算一次!

糧食是以工分和人口比例分的,勞動力多,掙的多的家庭就分的多,勞力少,掙的少的家庭也就分的少……

很多勞動力弱少的家庭,一年到頭不僅沒有餘糧,可能還會倒欠生產隊的錢呢。

如果倒欠無力結算!就會積累來年。

家裡男丁少又無壯勞力的,那這樣的家庭必然是窮困的,也是在農村容易成為被欺負的對象。

韓平他們就是這樣的家庭!

自打剛記事時,父親就已經就已經成了半身不遂的殘疾人。

家裡農活上一點都幫不上家裡!也就是每周從省城回來一天,看看家裡然後回去繼續上班。

娘每次上工都是玩命的努力乾活,最後拿到才是6個工分。

韓平娘又要照顧孩子和家裡,又要上工掙工分,如上緊的發條一樣時刻忙碌!

日複一日的辛勞,每年年底結算時,都是倒欠生產隊裡的!

1978年,終於到了包產到戶,但韓平家裡已經倒欠了生產隊一千多塊錢了……

包產到戶的好處就是,是自己的承包地了,勞作時間根據自己情況靈活調整!

多勞多得,隻要勤快,基本年年豐收,完全沒有了以前經常吃不飽飯的情況了!

隻是辛苦了韓平娘,一家人的土地耕作辛勞,全都落在娘一個人的肩膀上了。

每到春耕秋收的農忙季節,娘都是沒日沒夜幾乎都是不分晝夜的忙碌。

韓立5歲以後,就常常夜裡幫娘乾活,比如剝玉米、架玉米、擇棉花、綁、架黃豆!

經常乾著乾著就瞌睡了,娘就給韓平講神話裡牛郎織女或者秦腔戲曲裡的故事……

如王寶釧、竇娥冤、鍘美案……娘倆借此岔瞌睡……

娘的性格非常要強,品性又比較方正,具有勤勞不怕苦累的品質特性!

自從分產到戶,解決了吃不飽飯問題後!

娘就開始考慮還欠生產隊的錢,還有以前分家時,家裡分得900塊的賬債。

這就是2000塊的外債了!娘就一直琢磨如何掙錢的問題了。

那時候,恰好,村東5裡路外有個開通了火車小站,有一列去省城的火車,每天來回兩趟!

娘因為父親的原因,經常坐那趟火車去省城,就發現經常有人手臂挎著籃子,裝滿雞蛋,坐火車去省城,然後下了火車,沿途叫賣!

比如一塊錢七個半,或一塊錢八個半或八個半,通過討價還價,達成交易。

經過娘的有心觀察和通過與賣雞蛋人的攀談了解,仔細核算一下後發現……

比如一塊錢收十個雞蛋,然後一塊錢八個或八個半賣,一塊錢收的雞蛋差不多能賺一毛五左右的差價……

一籃子能裝180個左右的雞蛋,刨去來回八毛錢的火車票車錢,一天能賺兩三塊錢呢!

就算一天收,隔一天再賣,也能平均一天也有一塊多錢呢。

上世紀80年代!一般普通工人工資也就30塊錢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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