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救郡主!”
“郡主在那!”
落水?
她落水一事發生在十五歲那年,當時汪可春對她說了幾句挑釁的話,她一把推向對方時被她避開,而自己的身體往前傾,落入水中。
之後她被人救上來,昏迷中的她並不知道,同時被撈上去的還有汪可春。
汪可春哭哭啼啼地對眾人說,“是郡主推我下去的,她想殺我。”
等她醒來,滿城風雨,她想解釋也解釋不清了。
太子氣勢洶洶地來國公府興師問罪,兩人的關係徹底破裂,哪怕她後來嫁入太子府,兩人也形同陌路。
安容錦自問不是個會吃啞巴虧的人。
她讓皇後姑母廢除了汪可春太子良娣的身份,逼迫她出家,讓她一輩子青燈古佛。
原以為這個女人從此就在她生命裡消失了。
沒想到太子和他爹一樣,最擅長玩暗度陳倉。
太子將汪可春帶回京城安置在外宅,那座宅子離太子府不遠,兩人日夜恩愛。
等自己嫁入太子府時,這位連兒子都生了。
她記得,新婚之夜時,汪可春抱著個孩子來給自己賀喜,還故意掐紅孩子的臉,讓太子以為是自己所為。
從那以後,太子再也沒有進過她的屋。
不過她不在乎,太子不喜歡她,她又何曾喜歡過太子?
婚後,兩人各過各的,太子納妾,她養麵首,井水不犯河水。
前者天經地義,後者遭人唾棄。
她的名聲一日壞過一日,連帶著國公府曾經的威名也變成了臭名。
安容錦又嗆了一口水,徹底回神了。
她重生了,回到了十五歲,還沒嫁給太子時。
一隻手抓住了她的腳踝,將她拖入水中,而對方卻借著這股力道往上遊。
是汪可春!一定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