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沛安不滿:“我先來的。”
任栩聳聳肩:“我錢都付了。”
老板大概也和任栩認識,當然會偏心,把本該屬於沈沛安的那隻烤鴨遞給了任栩。
“你是大學生吧,”老板開始打馬虎眼:“你明天過來,我給你優惠。”
沈沛安那時候還年輕,也會計較,被氣得轉身就走。
“喂——”任栩追上去:“這位同學,彆這麼小氣嘛。”
沈沛安不理他。
任栩把二十塊錢塞在他手上:“這個算我補償給你的,夠你斜對麵鴨貨店買兩根鴨脖了,那家鴨脖也挺好吃的。”
說完,不等沈沛安拒絕,他就率先轉身走人了。
沈沛安拿著二十塊錢,總不能扔了,於是真打算去對麵鴨貨店買兩根鴨脖帶回去。
在過馬路等紅燈的時候,旁邊突然竄出一個人,搶走了他的手提包。
他所有東西都在包裡,尤其是剛打印的兩份重要資料。
那個時候沈沛安的體能就不行,1000米體測更是跑出過五分鐘的“好成績”,根本追不上那個小偷。
然後很爛俗的情節就來了——小偷逃跑的方向和任栩離開的方向一致,逼近一米九的個子,外加體力壓製,任栩幾乎是一手提著烤鴨,單手擒住了小偷,把手提包幫沈沛安搶了回來。
命運就是這麼奇妙,如果任栩不搶沈沛安的烤鴨,就不會給沈沛安二十塊錢,沈沛安就不會去等紅燈買鴨脖,也就不會遭到小偷。
無形的命運之手推動了他們的相遇。
“同學,你是哪個學校的?”
“人大。”
“人大離這兒二三十公裡,你特意過來買烤鴨?”
“我在附近辦事,幫我室友帶的。”
“我知道附近還有一家好吃的烤鴨店,我帶你去。”
“……那你為什麼不要那一家?”
“還在生氣呢,我家裡人就愛吃這家的,我有什麼辦法。”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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