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後,趙安決定展示自己實力,同時徹底的掌控西南三省。
趙安此時的心中,已經做好了可能與大明朝廷翻臉的準備。
但是在此之前,趙安還需要先掃清西南三省內部的隱患。
崇禎十三年(1640 年)二月,張獻忠離開四川境內的途中,趙安派人將張獻忠所部,趕到了成都府。
趙安帶著劉宗敏的第五軍,以及趙火的第三軍跟著張獻忠一起趕到了成都府。
趙安命令劉宗敏率軍圍住了成都府,同時讓趙火看住張獻忠所部,但凡張獻忠有所異動,隨時剿滅他。
好在成都城內的守軍十分識趣,在理理的和平茶社的策反之下,趙安很輕易的就拿下了成都城。
除成都之外,趙安還派夏山帶著韓烈的第二軍,前往了雲南。
派嶽父馬百乘帶著馬三刀的第四軍,前往了貴州。
同時命令各地的趙家工人組織,農合的農民組織,以及趙家的商業組織,積極配合他們的行動。
至於此次的行動目的就一個,召集西南三省的所有七品以上的官員,以及大大小小的土司勢力,派人到成都府參加趙安組織的西南軍政大會。
大多數的官員都選擇了聽從趙安的建議,但是也有少部分的犟種,選擇了不聽從趙安的建議。
對於這樣的一些人,趙安也隻有講究一個以“理”服人,正好趙安需要立威,他們既然選擇送死,趙安就成全他們。
當然,趙安不是直接的就殺掉那些不配合的人,而是借鑒後世打土豪鬥地主的經驗。
這些被趙安通知開會的人,都是一幫子有權有勢的人,他們能積累到如今的家族財富,大多做過一些見不得光的事情。
趙安隻需要將他們做的見不得光的事情抖出來,再加上一些藝術加工,隨後再組織公審大會。
這一連串的操作下來,凡是不同意參加趙安組織的西南軍政大會的人,很快的就被趙安加入了需要清洗的名單。
在最後的公審大會上,趙安會將當地所有的人聚集在一起,由那些讚成趙安開會的人帶頭舉報,隨後將他們做過的那些傷天害理的事講出來,引起百姓的憤怒。
群情激奮之下,一起動手處決掉那一批犯罪的人。
等處決掉那一批犯罪的人之後,再將他們家族的財富發給所有的人,當做補償。
當然這些都是最基本的操作,真正的關鍵地方在於第一,處決人的時候,一定要讓儘可能多的人動手。
第二,一定不能將所有的人都處決了,一定要放他們的家人離開,要給他們留下複仇的可能。
隻有這樣,才能將所有的人分為兩個群體。
為什麼非要讓他們手上沾血呢?是因為如果僅僅是分掉這些家族的財富,那麼這些農民就會想到,大不了等那些人帶著官軍回來之後,將分的財產還給他們就行了。
但是錢好還,命怎麼還?他們要想不被帶著官軍打回來的那些官紳複仇,就隻能緊緊的依靠趙安。
就像後世的解放區中,農民群眾與還鄉團一樣。
隻有雙方的矛盾是不可調和的,其中的一方才會堅定的支持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