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秦良玉的猶豫(2 / 2)

~

當秦良玉他們正在思考如何應對崇禎帝的拉攏時,趙安也在思考著此次的軍改。

而趙安第一個考慮的就是兵源的問題,後世的國家大多是采用義務服兵役的製度,但是這在趙安看來不可取。

畢竟後世的義務服兵役是建立在生產力高度發達的情況,現在要是這麼搞,缺少了那麼多的勞動力,還搞個屁的生產。

其次就是,後世義務服兵役是因為後世的火器高度的發達,更加依賴於武器,而不是人。

即使是一個普通人,經過短時間的訓練,也能滿足戰爭的需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士兵。

但是現在還是冷兵器時代,對於一名好士兵的要求更高,趙安現在雖然有大量的火槍兵,但是依然有弓箭兵。

像騎馬、射箭、刀槍啥的,都需要長時間的練習,要是都采用火器,即便是趙安,也負擔不起整個軍隊的費用。

趙安打算采用職業軍人製為主,義務兵為輔。

即趙安的野戰部隊采用職業軍人製,裡麵的軍人隻要還能通過體能測試,隻要他們還不想退伍,就可以一直留在軍營。

除了野戰軍,趙安在地方上設置省軍區,市軍分區,區縣武裝部。

區縣武裝部每年對轄區內,到十八歲年齡的青壯進行體檢、測試,選出其中的合格者,編入縣民兵隊伍。

每一個成年男子,隻要身體合格,必須服兵役,當然也不是一定要在十八歲,十八歲是最低年齡,要是因為有事,比如上學,是可以延遲兵役的。

但是無論如何,每個人隻要到了年齡,就必須去服兵役報到。

隻不過趙安考慮到華夏的人實在是太多,況且現在強製服兵役條件也不成熟,所以趙安開了一個口子。

凡是身體合格的青壯,不想去服兵役者,交五兩銀子也可以免服兵役。

義務兵役的時間為兩年,其中的優秀者會被挑選出來,進入地方軍區的預備役部隊。

地方的預備役部隊,趙安命名為武警,除了日常的軍事訓練外,武警部隊還要承擔搶險救災、剿匪、配合地方政府 緝拿犯罪等一係列的任務。

省軍區武警總隊編製一萬人,市軍分區武警支隊編製一千人,縣武裝部的義務兵就 稱為民兵。

民兵的任務與武警類似,除了接受基本的軍事訓練,也要配合縣政府的一些工作,同時考慮到農耕的重要性。

縣武裝部的民兵,家裡有需要的,可以在每年農忙的時候,請假回家幫忙耕種。

對於服兵役的人考公務員者,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退伍兵。

當野戰部隊需要補充兵源時,地方預備役部隊就是野戰部隊的兵源,而民兵就是預備役部隊的兵源。

當然,每年的新兵中的優秀者,都會被挑選出來,加入預備役或是野戰部隊。

這樣一來 ,既可以保證野戰部隊有源源不斷的兵源,也能防止大規模的軍隊換人,對野戰部隊的戰力造成影響。

也能減輕軍隊對國家的負擔,畢竟軍隊的開銷屬實是有點大。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