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陽謀!(1 / 2)

縣衙。

廟會被洗劫。

讓葉知縣又驚又怒。

石虎寨肆虐數年,乾得無非是洗劫商隊、打家劫舍,沒曾想此次如此猖狂,光天化日之下,搞出這麼大動靜!

“葉大人!”

縣丞高誌匆匆走來,“石虎寨劫走的人質之中,大多是各鄉各村的稚童。”

“看來他們必有圖謀!”

葉必清沉聲道:“先搞明白石虎寨的目的!”

孩子好控製、風險小,又來自不同鄉,以他們為人質,就能綁定很多鄉族,勢必能起到最大施壓效果。

足以讓官府投鼠忌器!

人質現在肯定是安全的,不出意外接下來石虎寨就會提條件,而如果不能滿足他們,這幫喪心病狂之輩,就會陸續殺人,增加施壓籌碼。

官府將威嚴掃地。

還可能會引起民變。

高誌:“郭山虎的主要目標是餘家少爺。”

葉知縣愣了一下:“怎麼回事?”

高誌取出一份手書道:“此乃石虎寨郭山虎的留信,現已傳遍各鄉,請葉大人過目。”

這是一封恐嚇勒索信。

其內容如下:

————

餘曉鈞鑒:

久聞閣下大名。

今因一事,特書此函。

吾乃石虎寨郭山虎,率眾嘯聚山林,雖為綠林,亦知忠義,然悲聞餘少行凶於吾之手足鄭老鷹,又欲糾集民團剿滅我等,實乃不義之舉,令人痛心疾首。

吾為求公道,聯諸山寨,共襄義舉,略取無辜孺子五十人為質。

彼等此時尚毫發未損,然安危皆係汝一念之間!

吾等所求如下。

其一:解散民團,以示誠意。

其二:請備現銀五萬元,賠償石虎寨之損失。

五日之內,如期完成,人質自安然無恙、悉數歸還鄉梓。

若餘少心存僥幸,意圖拖延或抵抗,則人質性命難保,屆時血流成河,汝為殺人真凶!

吾雖為山匪,亦知仁義之道,不願無辜受害。

望餘少深思,以無辜人命為重,勿意氣用事因小失大!

五萬銀元雖多,料想以汝之家財不難籌措,而人命關天豈能視若無睹?

若餘少識得大體,我等恩怨,一筆勾銷,從此絕不為難貴府,亦不再犯本地鄉民分毫。

立字為據。

絕不食言!

郭山虎(署名)。

大景乾皇七十八年九月十五日立!

————

“太猖狂了!”

葉必清麵色鐵青。

餘曉殺死了石虎寨二當家鄭老鷹,以郭山虎的性格肯定是會報複的。

然而。

餘曉身邊高手如雲。

又長時間呆在小河鎮。

土匪就算想報複也沒有機會。

正因如此,葉知縣並不擔心,隻是他沒有想到,郭山虎竟搞了一手釜底抽薪!

他借各鄉村民帶著孩子趕廟會之機,率眾突然洗劫廟會,擄走數十名孩童為人質,並以此來威脅餘曉!

餘曉自回梅縣,所作所為都是義舉,積累了非常好的口碑聲望。

可如果無視山匪威脅。

以至於幾十名人質全部死於非命。

那麼甭管凶手是誰,各鄉村民很難不遷怒於餘曉,最終導致其聲望大減、甚至有可能遭到怨恨不滿。

可如果餘曉滿足石虎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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