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不習慣用你的東西,也不想欠你人情!”
然後,他看向幾個店員:“能不能借我一支筆用一下?”
幾個店員回過神,連忙把手中的筆遞給李恒。
李恒接過最近的那支筆,在文件上刷刷刷地簽下自己的名字,然後按照李二勇的指點,在上麵按了手印。
如此一來,手續辦完,這個商場,徹底歸屬李恒。
李恒簽完字,又把筆還給了那個唇紅齒白,看起來文文靜靜的女店員,點頭道:“多謝了!”
女店員連忙道:“不……不客氣。”
“應該的,應該的。”
她說的應該的,是兩層意思。
第一,李恒在她們這店裡消費一百萬,這是應該的。
第二,李恒以後是整個商場的老板,給老板拿支筆用,也是應該的。
李恒笑著點了點頭,然後,看向陳學文:“文哥,咱們走吧!”
陳學文在旁邊目睹這一切,見李恒自始至終都沒再看曉紅一眼,臉上頓時露出一絲滿意的笑容。
其實,今天這一場,是他刻意安排的。
他早已打聽清楚自己離開之後,李恒發生的事情,也知道李恒被前女友拋棄背叛的事情,更知道那個前女友曉紅就在這商場上班的事情。
而陳學文拿出一百萬給李恒買衣服,一來算是報答,二來也是故意要把曉紅吸引過來。
他知道曉紅是那種愛慕虛榮攀附富貴的女人,看到李恒發達了,肯定會接近李恒。
而他真正想看的,是李恒會如何應對這件事。
如果李恒因為曉紅幾句話,而重新與她走
近,那陳學文會很失望。
因為,王振東的事情,讓陳學文清楚地明白一個道理:舔狗都是該死的!
如果李恒是那種舔狗,那陳學文還了他這份人情,以後就會遠離他。
而李恒的反應,則讓陳學文非常滿意。
他完全無視了曉紅,甚至,從曉紅身邊經過的時候,他臉上沒有任何情緒波動。
這個情況,就讓陳學文連連點頭。
他始終信奉一個道理,原諒那些惡意傷害過自己的人,是愚蠢的行為。
他不是上帝,做不到那麼仁慈。
幾個店員把李恒買的衣服,全部大包小包裝了起來,在劉經理等人的協助下,幫忙帶到了頂樓的辦公室。
以後這裡是李恒的產業,頂樓辦公室,也將是李恒的地方了。
所有人都跟著陳學文李恒等人一起離開了,唯有曉紅,她愣在原地,呆若木雞。
剛才,她鼓足勇氣,拿出筆去遞給李恒,是想借著這個機會,重新靠近李恒。
她甚至想好了道歉的話,就說自己之前是被人騙了,所以才會拋棄李恒,其實她最愛的始終還是李恒。
以前,她和李恒吵架,每次都是李恒過來哄她。
她以為,這一次,還能和以前一樣,李恒會老老實實低頭。
可是,她終於發現,有些事,一旦錯過,就真的沒了!
良久,這個愛慕虛榮的女人,緩緩蹲在地上,捂著臉低聲慟哭,哭得很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