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第十五章(1 / 2)

法苑筆記 慕四不易 6546 字 5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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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星期天,皇甫新城和妻子約好了帶女兒思齊到江濱市的著名風景點幻境湖遊玩。誰知臨下班時,黃正宇從外麵急急忙忙地趕回來了:“皇甫,明天我們到上江省的紅山出差。”黃正宇說著把一套法警製服放在桌上:“你明天就穿這一套製服。”

皇甫新城打開裝製服的塑料袋,見裡麵是一套春秋裝的法警製服,是二杠二的二級警司警銜,看警號應該是法警大隊法警關斌的製服。“黃審,我不是法警身份,穿這套法警製服不合適吧?”

“沒有關係,我們都是法院工作人員,外麵的人誰知道你是書記員還是法警?明天你穿著法警製服,再帶上一副手銬。”

“我沒有警官證啊?如果需要核實身份不是麻煩嗎?”皇甫新城知道,雖然都是法院工作人員,但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的身份還是分得很清楚的,明天又是到外地出差,如果在辦案過程中出現紛爭,需要亮明身份,自己書記員的身份穿著法警製服不是要出問題嗎?

“沒有問題,到時候有我應付,你隻管看我的眼色行事就可以了。”

按照黃正宇的安排,皇甫新城第二天早晨五點四十就趕到了南城公園南門口,正想著黃正宇為什麼不把見麵地點安排在法院,從不遠處開來一輛警用客車,客車掛著警車牌照,頂上架著一台大型警報器。黃正宇招招手,示意皇甫新城上車。

皇甫新城連忙走上車,見裡麵除駕駛員外還坐著四個人。見皇甫新城有點發愣,黃正宇指著一位年齡約有五十出頭的男子介紹道:“皇甫,這是江中洲鄉蘆塘村的康主任。”接著又用手指了指坐在自己身後的中年婦女和十歲出頭的小男孩說道:“這是你嫂子和小侄子。”

皇甫新城知道黃正宇的妻子是江濱市一家服裝廠的職工,兩人有一個兒子,但一直沒有見過。皇甫新城和康主任打了招呼後,連忙向著黃正宇的妻子點點頭:“嫂子好!”

還沒有等皇甫新城說話,坐在黃正宇妻子身邊的小男孩便甜甜地喊了一聲:“皇甫叔叔好!”

皇甫新城笑著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黃審,我記得小公子的名字是棟宇?”有一次大家在辦公室閒聊時,黃正宇說到自己的兒子黃棟宇時,皇甫新城覺得很是奇怪,一般人給下一輩起名字時,總是避諱名字中有與長輩一樣的字出現,怎麼黃正宇給自己的兒子起名為棟宇?

黃正宇笑著點點頭:“皇甫的記性不錯,我好像隻是說過一次,你就記住了。”黃正宇說完便示意駕駛員開車。

“老黃,你的書記員怎麼是這麼帥的一個小夥子?穿上這一身警服顯得特彆精神。就像電影裡的演員!”一直沒有說話的黃正宇妻子仔細打量著皇甫新城。

黃正宇的妻子年約三十大幾,長得白白淨淨,滿月的臉盤。這在相術上屬於旺夫的相貌。

皇甫新城連忙笑著搖搖頭:“嫂子誇獎了。”皇甫新城有點納悶,黃正宇妻子的前半句話什麼意思啊?書記員為什麼不能是小夥子?難道她以前見過的法院書記員都是女同誌?

昨天黃正宇隻是說今天到上江省的紅山出差,並沒有告訴皇甫新城是辦理什麼案件。仔細看看黃正宇穿著一身便裝,顯得很是休閒,好像並不是出差執行公務、辦理案件。皇甫新城想想這也正常,下車換一套製服就解決問題了。自己就顯得有點木訥,隻是穿了一身警服,並沒有帶便服。皇甫新城想著可以利用車上這段時間熟悉一下案情,就伸手向黃正宇要案卷。

“沒有案件,我們這次是幫著康主任他們村追討一筆債務。”黃正宇並沒有看皇甫新城,眼睛繼續盯著窗戶外麵的風景。

沒有案件?那不是乾私活?這可是嚴重違反審判紀律的行為!皇甫新城心裡一下打起了鼓,看來自己要小心行事了!

紅山位於上江省南部,是上江省的一個地級市。市政府駐地是一片寬大的山間盆地。四周山峰巍峨高聳、險峻挺拔,懸崖峭壁、峰巒重疊。滿山的鬆樹長勢奇特、綠林揚風,清水激蕩、小溪潺潺。優美的風景使紅山市成為全國聞名的旅遊城市。春季的紅山是一年中最美的時節。

駕駛員一路拉著警報器,正常五個多小時的路程,三個小時不到就趕到了。看看時間還不到九點整,黃正宇便決定先去尋找蘆塘村的債務人。直到此時,黃正宇才向皇甫新城透露了真實情況:上江省紅山籍商人魯中明五年前租賃蘆塘村的門麵房做生意,積欠了蘆塘村租金叁萬元。雙方約定於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前歸還,魯中明到期沒有歸還欠款。因為蘆塘村村主任康正清和黃正宇是多年的好朋友,康正清於一九八九年九月初委托黃正宇為他們討要這筆欠款。“在江濱找了很多次,都沒有找到魯中明。這次到紅山來看看,如果發現了魯中明,你就用手銬把他拷起來帶到江濱去處理。”黃正宇向皇甫新城交代著自己的工作思路。

“這恐怕不行吧?沒有辦理立案手續,我們這是嚴重違反審判紀律的!”皇甫新城聽到黃正宇說出這樣的想法,像是不認識他似得,這麼老資格的審判員怎麼會想到這樣辦事?如果按照黃正宇說的辦,不隻是違反審判紀律的問題了,可能還要承當刑事責任!這是無論如何也不能做的事情。

“沒有事,出了問題我承擔責任!我和康主任關係很好,他們村裡的這輛警車就是通過我從我們法院買的。事情辦成後,我出錢給你買一部漢字顯示的bp機。”

皇甫新城搖搖頭:“黃審,我已經有bp機了,謝謝!”此時,皇甫新城才完全知道了事情的整個來龍去脈:蘆塘村村主任和黃正宇是多年的好朋友,一九九一年四月份,南城區法院的一輛警用客車要淘汰,蘆塘村得知消息後,想要買這輛車。按照規定,村民委員會不是政法機關,不能使用警車。後來黃正宇出麵找了當時的老院長,不知道黃正宇用了什麼手段,竟然把老院長說服了,把這輛即將報廢的警用客車以十九萬伍仟元的價格賣給了蘆塘村。一九八九年九月蘆塘村是準備向南城區法院起訴魯中明的,但黃正宇認為沒有必要辦理立案手續,想借助自己法官的身份私下把這件事情給辦了。現在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已經不能到法院立案了。皇甫新城的頭腦十分清醒這種事情要是嚴格追究起來的話是要丟飯碗的。

經過多番打聽,到中午十一點鐘才找到魯中明家。這是一棟三間草棚房,大門緊閉,門口一片狼藉,很明顯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人居住了。

黃正宇繞著房子轉了一圈,來到康正清的身邊:“康主任,魯中明家中已經很長時間沒有人住了。看來魯中明還是在江濱市,隻要他在江濱,我們就不怕他賴賬。隻要抓到他人,我們就不會放過他!走,我們去爬紅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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