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2 / 2)

法苑筆記 慕四不易 5676 字 5個月前

皇甫新城正在納悶黃正宇為何讓他到現場,劉軍走上前來:“皇甫,黃審在那邊,他讓你過去。”

皇甫新城跟著劉軍來到一處比較完整乾淨的簡易木屋,這是房地產管理局拆遷工作人員辦公的場所,黃正宇正坐在裡麵。見到皇甫新城,黃正宇用手招了招示意他進去。裡麵有三個房地產管理局負責拆遷談判的工作人員,皇甫新城以前都見過。“皇甫,今天你就在這裡負責協調拆遷談判。我到村裡去和村主任談土地征收補償問題。對拆遷戶要嚴格按照拆遷規定辦事,不能太遷就他們的要求,房地產管理局的利益還是要放在首位。”黃正宇說著工作要求,對今天上午開庭審理的離婚案件的結果一點也不關心,好像他沒有這個案件似的。

皇甫新城知道黃正宇的這些話當著房地產管理局的同誌說好聽的話,點點頭:“好,我知道年齡。你的那件離婚案件已經調解好了。”

見黃正宇並不接話,皇甫新城又說道:“下午韓斌和沈大為都有一起案件要處理,他們之間協調解決了。”皇甫新城認為自己是四個審判員的書記員,尚金琳今天沒有安排什麼工作,但韓斌和沈大為是有案件要處理的,現在他們兩人自己協調好了,這是一種風格應該讓黃正宇知道。

“沒有問題,關於這方麵當時秦院長有交代,你要優先做房地產巡回法庭的工作。”黃正宇說完就和另兩個拆遷工作人員離開了木屋,向村部方向走去。留下房地產管理局的一名拆遷工作人員方中與皇甫新城一起與老百姓談判。這方中是一個老實巴交的人,年齡已經有五十一二了,平常說話也不多,和拆遷戶談判時基本上是一言不發,沒有辦法皇甫新城知道今天又要自己唱獨角戲了。經過近一個半小時的商談,到十二點鐘,終於與一位拆遷戶達成了房屋拆遷協議。

對於現在這種以房地產巡回法庭的人員為主的工作方法,皇甫新城一直是有想法的。在皇甫新城的設想中,房地產巡回法庭的主要工作應該是配合房地產管理局拆遷工作人員做一些法律谘詢,對被拆遷戶做一些政策解答。這樣能儘量地保持房地產巡回法庭的居中性。以後真有拆遷糾紛到法院打官司,也不會讓老百姓認為法院和房地產管理局是一家,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從而讓法院喪失了居中裁判的公正性。這已經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現在都在談司法要為經濟建設服務,畢竟法院的人事權和財權還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裡,你法院要堅決地不與地方政府配合,不為地方政府辦事,那麼你法院在這個地區就沒有辦法生存。

但黃正宇卻堅持要控製拆遷工作主導權,房地產巡回法庭的人員要走在拆遷談判工作的前列,皇甫新城作為一個書記員也隻能服從。這給法院以後的工作帶來巨大後遺症的同時,也讓皇甫新城與黃正宇在房地產巡回法庭傾注了大量的精力和工作量。黃正宇還好,法院那邊做甩手掌櫃全盤交給皇甫新城,他自己基本上就是整天撲在房地產管理局的拆遷工作上。皇甫新城就慘了,法院那邊他是四個審判員的書記員,經常忙得頭暈眼花,還要兼顧房地產巡回法庭的工作。沒有辦法也就隻能當做鍛煉工作能力了。

已經到吃飯的時間了,人是鐵飯是鋼,耍了一上午的嘴皮子,肚子已經咕咕直叫,皇甫新城和劉軍、方中一起往村部方向走去。拆遷工作人員的就餐地點就在村部食堂。

走進食堂,平常早已是熱火朝天吃飯場麵的村部,不知什麼原因今天還沒有人吃飯。皇甫新城正要問個究竟,發現平常作為餐廳的一個小房間裡很是熱鬨。走近一看有幾個人正在打麻將,黃正宇也在揮舞著臂膀往桌上拍著一張牌:“六萬”。從側麵看,黃正宇臉色緋紅,麵前放著一摞人民幣,顯然已經大戰了好長時間。

劉軍還要擁著往裡走,被皇甫新城拉著走到另一個房間:“老黃正在興頭上,讓他玩一會兒吧!”

和劉軍、方中簡單地吃了一個午餐,三人又來到上午和村民談判的地方。按照日程安排,下午還有四戶要談。皇甫新城心裡還真不是滋味,院裡韓斌、沈大為的案件沒有人配合著做工作,你黃正宇窩在這裡打麻將,這也太說不過去了,人總要講理啊!算了,自己反正是沒有閒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艱苦談判,總算是把三戶人家談了下來。皇甫新城伸伸懶腰,坐了一天還真是有點累。喝了口茶,正要起身去找黃正宇,黃正宇從外麵走了進來:“皇甫怎麼樣,談了幾戶?村部那班狗東西真不是東西,咬著價格不鬆口,談了一天終於談好了。”黃正宇臉色依然潮紅,顯然打麻將的興奮勁還沒有過去。當然他並不知道皇甫新城已經知道他今天一整天是在打麻將。

“我們這邊預定的四戶已經全部談完了。”皇甫新城一是累了,不想多說話。二是對黃正宇把自己當智障者有點生氣,人做事不能過分。

按照慣例,今天上午是全院政治學習大會,由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蔣正君給大家做時事政治報告,近三個小時的會議坐得大家是腰酸背痛。就是皇甫新城這種小夥子也是覺得吃不消。

下午是各庭室業務學習、討論案件時間。會議由庭長徐發文主持。徐發文作了開場白的序言後,由副庭長汪建設帶領大家學習最高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釋。今天的業務學習時間不長,半個小時便結束了。

“今天我們討論審判員吳正秀的一件離婚案件以及萬紅英審判員的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在討論案件前,我先向大家通報一下。二月十日我們庭討論研究的韓斌那件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當時對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效力問題我們大家是有不同意見的,這個案件報到中級法院後,中級法院層層上報,昨天,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複下來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複支持我們的觀點:在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公安機關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確有錯誤,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查明的事實作出判決,對公安機關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可以不予采信。這可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我們法院這次可是露了一次大臉。在此我要著重表揚程雪蓉同誌,小程剛剛畢業,在業務上勤於學習,我們大家要向她學習。不要躺在以前的業務底子上睡大覺,何況我們不少同誌的業務底子並不厚。”徐發文一番表揚讓程雪蓉的臉紅彤彤的,有點不好意思的樣子。

徐發文稍微停頓了一下:“好,下麵我們來討論案件,我們先討論吳正秀的離婚案件。”

按照民事審判庭的慣例,庭裡討論的案件是由各個承辦人自己向庭裡報,也就是說你承辦人認為案情複雜自己吃不準的案件就可以讓大家為你出出主意,換言之你對案件有把握,那就不用報到庭裡討論研究。黃正宇就說過,辦了這麼多年的案件了,還要彆人來為自己把關?沒有必要!皇甫新城做了他的書記員後,黃正宇從來沒有報案件到庭裡討論過。其實這也沒有問題,自己對案件有把握當然沒有必要浪費彆人的時間。

吳正秀的案件案情非常簡單,用的也是簡易程序。原告是女方王秀珍,今年四十二歲,被告趙凱。年齡四十四歲。兩人婚後生有一女,今年十五歲。王秀珍申請離婚的理由很簡單:丈夫長期下落不明。吳正秀的意見是判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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