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士珍和文承翰是同窗,又是同鄉,兩人這一次一個位列第四,一個則是花榜末尾。
高士珍家境富裕,在同窗之中有樂善好施,喜歡結交的名聲,他的家境雖然同文承翰一個天,一個地,卻總是喜歡厚著臉皮和文承翰混在一起,經常請文承翰喝酒作畫、吟詩作對。
這一次春闈過後,戶部許官,高士珍走了些關係,卻沒有選擇留在天京,而是往和他故鄉比鄰的江南富庶地——筠州做官,
當他聽說文承翰要外放到威州的時候,立馬把這位同窗請了來,設下酒席:“大喜呀,文兄。”
文承翰原本是想留在京中的,以他的文采和見解、抱負,原本是可以留在天京的。加上禦史台的方禦史前不久告老還鄉了,禦史台有空缺,老師原本同戶部的師兄說好了,若是能高中“青君”,便舉薦文承翰進禦史台當禦史。
奈何半路殺出了個寧王殿下,硬是把他給擼到了第四名,也就必須得外放了。
文承翰喝了一口濁酒,歎氣道:“這有什麼好喜的。”
高士珍道:“這威州是大殿下的封地,你去威州做刺史,豈不就是乘上了大殿下這股好風麼?”
出任威州刺史,替寧王殿下打理封地,這就意味著文承翰被歸入了大殿下的黨羽,如今天京流言淙淙,都說陛下大有立寧王殿下為女儲君的意思,文承翰這不就是大喜了麼?
文承翰將手上的酒杯往案桌上一拍,怒道:“女子乾政,牝雞司晨,我寧可辭了這官,也絕不去當什麼威州刺史!”
高士珍道:“文兄,你這就是不知變通了,你看人家小衛相公,人家祖上還是世家,衛太傅位列三公,大衛相公又在度支部做事,自己被大殿下欽點為春闈魁首,卻隻落了個閒職,人家說什麼了麼?”人家滿心滿眼都是衝著尚公主去的。
就是不知道這成功了以後,是該叫“駙馬”還是“王妃”。
想到這,高士珍眉頭一挑,總算是憋住了笑。
文承翰道:“任憑她多金尊玉貴,牝雞司晨就是牝雞司晨,哪怕把我拖出去腰斬,她也是牝雞司晨!”
“噓。”高士珍見他越說越激動,連忙把手放在唇邊上噓了他一聲,“你輕點,隔牆有耳,你叫這麼大聲,是覺得大殿下聽不著怎麼的?”
文承翰夾了一片魚膾,沾上醬道:“就算她在我麵前我也這樣說。”
高士珍搖頭:“我沒多少抱負,就想給我娘掙個誥命,現在有了,又到了富裕的地方做官,隻求不出差錯,能蔭蔽兒孫便可——文兄是有才華、有抱負之人,何必為了一時之氣,把好不容易到手的官位都給砸了呢?你這要是真辭官了,下一屆春闈可就沒你份了啊。大丈夫,有忍辱之毅嘛。”
他舉起了手上的酒杯:“我後日便要去赴任了,小弟祝文兄,平步青雲,在威州一展抱負。”
文承翰自己五日之後也要去威州任職了,想了想,還是舉起了手上的酒杯:“今日一彆,不知何夕再見,高兄珍重。”說罷,便仰起脖子將酒杯中的濁酒一飲而儘。
威州是李安然的封地,她讓文承翰去當刺史,其實也有著自己的道理。
一方麵是因為這地方雖然是她的封地,但是李安然這麼多年一直都在胡地為官、領兵,對於靠海而富庶的威州,她經營的不夠。
另一方麵,雖然李安然不常往威州,威州的財政奏疏卻是送到她手上的。
從太學回來之後,李安然梳洗了一番,就睡下了。
翠巧服侍李安然早已經習慣,她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彪子從不知道什麼地方叼來“投喂”李安然的死魚、死蛇、死耗子、死兔子等等東西用簸箕裝了拿出去丟掉——開門,拿簸箕,裝屍體,往後麵廚房去吩咐燒水、煎藥,順便把死物丟了——整個過程熟門熟路,熟練到讓人心疼。
有的時候,翠巧會忍不住慶幸還好彪子是個聰明的鷹,知道把東西弄死了再送來,畢竟她曾經在諸多動物死屍裡見過劇毒的蛇種,彪子一擊斃命,一爪子就把對方的腦袋給搗得稀爛。
李安然早上起來,若不是要上朝,她是不會梳髻的,尤其是如今夏日到了,她更加不肯在家中也穿正裝,隻是穿著舒適清涼的襦裙,外頭披一件薄紗,披散著頭發坐在書房廊前,一邊喝藥一邊看卷宗。
李安然的頭發不似京中諸多貴女一般會特意篦直,如果不把發髻梳起來,鬢角就如湘江水一般玲瓏起伏地垂在胸前,在發尾打了個俏皮的卷。
“大殿下。”看著李安然喝完了藥,翠巧連忙上前替她收起了藥碗。
李安然看著手上的卷宗道:“翠巧,你在我身邊伺候了幾年了?”寧王府中一共有三百名府兵,仆從上下六十餘人,除了宮中調度出來伺候的宮人以外,府兵都是赤旗軍出身,仆婦三十餘人都是從虎踞鎮帶回來的老人。
翠巧這樣貼身侍候的侍女,有宮裡頭放出來的,還有像翠巧這樣出身細作營,因為樣樣都出挑,被藍情特彆挑選出來貼身保護李安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