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界社畜打工人實錄》全本免費閱讀
然而,事與願違,接下來的一路上,他們再也沒有遇到過幾隻鱗甲狼。
最多也就遇到了一隻落單的。
“噗嗤!”
吉布森拔出深深刺入鱗甲狼脖頸的短劍。狩獵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幸運的是,這次他和老金的配合天衣無縫,一擊就結果了這隻倒黴的家夥。
“四張狼皮,再加上之前采集的魔法草,我們每個人至少能分到25到30個銅幣吧。”
吉布森一邊擦拭著劍身上的血跡,一邊說道。
簡單算一下,一張鱗甲狼皮就能賣20多個銅幣,再加上魔法草,這可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了。要知道,老金以前拚死拚活,一天也隻能賺到15個銅幣,現在真是鳥槍換炮,財大氣粗了。
當然,這些狼皮他是不會賣的,另有用途。
“收獲不錯啊!是時候回去了吧?”
雖然時間還早,但老金已經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交任務了。那些地精的……咳咳,一直縈繞在他的心頭,揮之不去。雖然有點可惜,但來日方長,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於是,他們收拾好東西,離開了這片是非之地。
“嗷嗚,嗷嗚。”
“吼——”
“是地精群!”
就在他們原路返回,快要走到那片苔蘚地的時候,一群地精突然出現在他們麵前。目測有五隻。
既然遇到了,那就順手解決了吧。
“呼嚕……”
地精這種生物,長著狗一樣的腦袋,卻能像人一樣用兩條腿走路。它們喜歡成群結隊地活動,和哥布林、狗頭人屬於同一級彆的魔獸。如果要給這三種魔獸的戰鬥力排個名次的話,地精無疑是最強的,其次是哥布林,最後才是狗頭人。
當然,在老金眼裡,它們都是渣渣。隻要小心彆被咬到要害,就算四隻地精一起上,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畢竟,人和野獸之間,還是存在著不可逾越的種族差距的。
“我去解決它們。”
“彆浪費時間了,放著不管,它們自己會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