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人除生死無大事(2 / 2)

賬冊上結算8.12萬,陳星查了錢,是5.62萬元,少了2萬5千塊錢。

錢留得莫名其妙,少的也莫名其妙。

陳星心底一慌,便連夜開車回遼縣,向田鳳雁彙報這個詭異的事件。

田鳳雁掐手指頭數了下月份,很快就篤定了:“不用找了,王美鳳是想離開超市,不會再回來上班了。”

陳星登時氣得滿臉通紅:“走了?想走,堂堂 正正的走不行嗎?整這鬼七王八的事兒乾啥!”

田鳳雁歎了口氣:“我買下她家超市時,曾答應分期付給她五萬塊錢。現在剛好18個月,工資1萬8。

加上去年和今年的績效7000,剛好2.5萬元,缺口2.5萬。她算得這麼清楚,就是想我不欠她,她也不欠我。”

陳星臉上閃過一絲悔意:“雁姨,我也許猜到她為啥要離開了,都怪我不好。”

陳星和王美鳳負責P市超市業務,陳星是店長,王美鳳是副店長。

自打二人搭班子,王美鳳就有些彆彆扭扭的,畢竟,當初她是店長,現在淪落到屈於陳星之後,且管的隻是貨物,由陳星管人和財實權。

讓王美鳳真正下定決心出走的原因,是春節時發績效,陳星這個正店長發的是1萬塊,她這個副店長,發的是5000元。

更讓她崩潰的是,田鳳雁讓陳星學習開車,駕照沒下來時就給陳星配了輛二手小轎車。

王美鳳覺得自己是多餘的,從未被田鳳雁真正的信任過。

於是,她自以為聰明的支開了陳星,拿走了田鳳雁“欠”她的2.5萬元,回老家了。

陳星忐忑的看著田鳳雁:“雁姨,要、要報警嗎?”

不問自取是為賊。

田鳳雁答應分期返給王美鳳5萬塊錢的事,隻是口頭協定;

王美鳳拿走田鳳雁的2.5萬元,可是實打實的證據,報警的話,王美鳳肯定會被判刑。

田鳳雁搖頭:“算了,本來就是我答應她的,而且,她一個女人帶著個孩子也不容易。

你再幫我準備出來2萬5現金,等王美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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