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被警察帶走了,兩個罪名,一個是涉嫌職務侵占;一個是涉嫌迷J未成年女性。
第一個罪名還在細查之中。
第二個罪名可是搞得人儘皆知,且有圖有真相。
小區大媽聽說有關金鑫的流言後,便開始暗中觀察金鑫的行蹤,越察瓜越大,發現金鑫在同一個小區、一東一西各有一個“家”。
一個是和原配一家三口共同的家,一個是夜半扶著不同女性回家的“野家”。
這天夜半,金鑫正準備在“野家”裡與女人春宵一度,原配帶人殺上門來,瘋狂砸門。
金鑫嚇得從三樓外樓水管往樓下爬,爬到二樓時,“吧唧”一聲失足,四仰八岔的躺在地上,隻著一條內褲,活脫脫一隻翻白大癩蛤蟆。
更慘的是,屋裡的女人一看年紀就不大,看神情就是喝了加料的酒。
果然,該少女清醒後,直接舉報金鑫迷J她,且,她此時還差兩個月才滿18歲。
無心插柳柳成蔭,田鳳雁想捉金鑫一個桃色花邊新聞,沒想到民事變刑事,把金鑫直接送進大牢裡去了。
加上在查的職務侵占,金鑫沒個幾年出不來了。
李玉紅滿心滿眼的佩服:“雁姐,我算服了你了,隻動動嘴皮子,傳出一兩句流言,就能陷金鑫於萬劫不複之地,實在太厲害了!”
田鳳雁雲淡風輕:“我也沒想到事情會演變成這樣。不過我不後悔,把金鑫這種人渣送進去,也算是為民除害。”
李玉紅義憤填膺:“對,為民除害!老東西!長得醜、玩得花,原來以為他不好色,原來他隻好18的色!呸!惡心!死有餘辜!”
表麵有頭有臉、風光無限的人,背後裡卻乾這種醃臢事,是挺讓人深惡痛絕的。
吃完晚飯,破天荒的,田鳳雁第一次主動給宋彧打了電話。
田鳳雁劈頭就是一句:“宋教授好手段啊。”
雖說無巧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