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存折:
一定期一活期,也是孫浩的名字。
定期是45萬元;活期是1.8萬餘元;
三個房本:
二樓房一平房,房主皆是孫浩。
兩樓房一套省城一套遼縣;一平房位於遼縣,應該就是孫母住的那套,老人家喜歡睡熱炕頭、種種園子。
三份協議:
一份是車輛購車憑證和繳稅、保險相關手續;
一份是百萬元人身意外險協議,被投保人是孫浩 ,受益人是秦清。
秦清不可思議的看著孫浩,良久才發出聲音:“咱倆剛結婚,你就把所有錢財交給我了?連保險的受益人都是我,你就不怕我偷偷貼補娘家?”
孫浩挑眉反問:“咱倆結婚了,不就是一家人、一個錢袋子嗎?我出差的時候多,你管比我管合適;還有,咱倆既然結婚了,你娘家人也是我親人,你想貼補就大大方方的,我不過問。
我現在平均月工資3萬5,年末績效獎差不多5萬。明年會更好,田總會給幾個管理者發放3%左右的管理股,再到年末會按股分紅,保守估計40萬以上。這些錢,夠咱一家6口人花了。”
對,說是6口,不是2口,不是3口,而是父母、嶽父母、小舅子,加上夫妻二人。
秦清聽得瞠目結舌。
一是因為孫浩的不分婆家和娘家,要知道她上一段婚姻,婆婆防她都跟防賊似的。
二是因為震驚於孫浩這麼能掙錢。從表麵上看,孫浩衣食住行皆隨意,普通的不能再普通,開的車也是一輛二手舊轎車,完全和“老板”這個詞不搭嘎。
沒想到他光工資就3萬多,且,是月工資,不是年工資。
這就尷尬了。
秦清硬著頭皮道:“我、我也該向你彙報一下我的收入情況。我現在是小教一級職稱,月工資是415.7元,雖然少了點兒,但蚊子腿也是肉,我會充入公賬一起花……”
一個年收入47萬,未來更是逼近百萬。
一個年收入不足5000塊,且一眼望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