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在醫院裡躺了三天,原主的姥爺在療養院裡不能來。
三天後,是原主那個所謂的爸爸來接她。
原主爸爸名叫王程光,當年和原主母親離婚,是因為原主是心臟病,前期做了好幾次的手術把家底都掏空了。
原主母親想賣了房子繼續治療,王程光卻覺得孩子可以再有,房子要是賣了,再賺不是那麼容易。
兩個人因此離婚,這之後王程光去了外地,再也沒有聯係過母女。
他現在撫養原主,並不是父愛泛濫,而是那個殺了劉玲的孫亮家裡找到他,給了他一筆錢,要他把原主帶走免得生事。
一進病房,王程光也沒有問狂歌的病情,而是皺眉訓斥:“一個人亂走什麼,你這麼小出了門遇到壞人怎麼辦。”
狂歌撩起眼皮瞧了他一眼。
人的選擇各有不同,當年王程光放棄繼續變賣房子為原主做手術,其實是一件可以原諒的事情。
畢竟,哪怕就算是血緣親人,沒人能真能做到為彆人奉獻一切。
但他如今收了那些錢看似撫養原主,其實是把原主丟在封閉學校裡不聞不問這種事情。
就不是個正常的人能做出來的事情。
王程光沒搭理狂歌的反應,他走到床邊的椅子上坐下,繼續抱怨:“你弟弟每天要補課,我也要上班,因為你的事情我大老遠的跑過來,你知道我多不容易嗎,你就不能省心點……”
他話還沒說完,狂歌突然伸手捂住胸口心臟位置,一副心臟病發要死不活的樣子。
王程光還沒來得及反應,跟在他身後的護士一邊跑上去按鈴,一邊皺眉對王程光說:“病人受不得半點刺激,您怎麼能這樣和她說話呢。”
狂歌這幾天在醫院裡,給護士們的印象就是一個非常乖巧又討喜懂事的小姑娘。
這麼個小姑娘被自己的親爹生生氣得心臟病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