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歌:“你喜歡就好。”
她的字屬於狂草,好看說不上,但是真狂妄。
龍飛鳳舞的大黑字寫在的白色的皮草上麵,實在太醒目,也實在太突兀。
但瞅著大媽很高興,狂歌隻能陪笑。
心頭忍不住地嘀咕著,自己親爸這次找的職業粉絲,也算是花了血本了。
瞧瞧這皮草這演技,一級棒。
“不打擾你了,我走啦田螺,以後有時間來我家玩啊。”
大媽上了旁邊的一輛車,車窗降下去,不停朝狂歌揮手:“有時間去我家啊田螺。”
狂歌身邊的七七驚訝道:“那輛,那輛不是紀仲的保姆車嗎?”
狂歌一瞧車牌號,還真是。
七七汗顏:“這個大媽該不會是紀仲的親戚吧?”
狂歌:“大媽長得富態,比紀仲要好看。”
七七小聲嘟囔:“大媽的眼睛和紀仲好似還挺像的。”
狂歌:“難不成是紀仲他媽?”
這個腦洞有點微妙。
兩個人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驚訝。
張了張口,兩個人都說不出話。
上了車,還是七七又說:“夢夢姐,這要真是紀仲的親媽,你說會不會是他們母子給你下的套啊?不會要碰瓷你吧?”
因為紀仲和狂歌之間的矛盾,本來很喜歡紀仲的七七,如今把紀仲視為第一等惡人!
狂歌想了想大媽看自己的那狂熱眼神,嘖嘖兩聲:“紀仲他媽可要比他的演技好多了。”
七七:“有其母必有其子,看來紀仲的演技隻能算是遺傳,不算什麼真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