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南幾乎算是黎南川帶大的。
可以說,黎南川對小南,是又當爹又當媽。
大概,黎南川覺得,自己這個要求,小南就算不會答應,也不會再糾纏狂歌。
黎南川是想以進為退。
就算狂歌活著,他也不想狂歌身邊有任何男人,尤其是他這個弟弟。
可他算了一切,卻沒算到他這個弟弟,天生反骨。
不過,最終,他如願了。
狂歌的確沒能和小南在一起,她也沒再和任何男人在一起。
小南的屍骨並沒有被找回來。
他的墓中,隻是他的幾件衣物。
身邊的同事們換了一茬又一茬。
經常有同事喜結連理,一圈圈地發糖。
狂歌去參加了幾次婚禮。
不知道她曾經事跡的那些新同事們,有的蠢蠢欲動的想要追她。
又羞澀又勇敢,就像是當年的小南。
狂歌經常是沒等他們表白,就晃悠自己手上的戒指:“已婚啊,我是已婚人士。”
資曆比較老的都知道她是已婚人士,但也知道,她的丈夫還沒和她辦婚禮就已經犧牲。
隻有那些新來的被忽悠了,窘迫地道歉,然後和狂歌保持距離。
後來知道真相,也沒了勇氣再去追狂歌。
旺仔問狂歌:“你喜歡小南,還是喜歡黎南川?”
小南去世那段時間,這家夥經常在狂歌睡夢中的時候嚶嚶嚶地哭。
哭它那可憐的早逝的早戀!
狂歌覺得,如果她說是“小南”,旺仔一定會把她咬死。
但如果她說是黎南川,估計旺仔也會把她咬死。
這是個選誰都會使友情支離破碎的兩難題。
狂歌思考了片刻,回答:“其實我更喜歡自己。”
喜歡誰,也沒有喜歡自己多。
旺仔聞言,罵了句“沒心肝的家夥”,就不搭理她了。
她的確,沒心肝,這大概也不算是在罵她,隻能是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