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的冷空氣席卷全場。
這氣氛,真心尷尬。
狂歌喝了兩杯果汁,離席由傭人帶著去了洗手間。
洗手間略有些遠,狂歌也不在意,就當是散步欣賞唐家宅子裡的美景。
她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候在外麵的不是傭人,而是一個年輕的男人。
這男人叫唐光秉,是唐家主的小兒子。
狂歌能知道他身份,是原主記憶裡有這麼個人。
之前這男人向鄭欣蘭討要過原主,而且每次去季家,總要想辦法吃原主的豆腐。
此刻,唐光秉雙手抱胸倚在牆上,似笑非笑地盯著狂歌。
那炙熱的目光裡又帶著壓抑的憤恨。
狂歌要略過他走人,唐光秉卻在下一刻拉住她手腕:“菲菲,你怎麼這麼無情。”
他低喃:“我喜歡了你那麼久那麼久,為了娶你我一直都在努力,你倒好,寧願跟在他身邊無名無份,也不願意和我在一起。”
這男人,之前可不是這麼和原主說的。
他之前,隻想把原主當個玩物帶進唐家。
狂歌反手抓住他手腕把人摔在地上。
唐光秉渾身一疼,下意識的用精神力去壓製狂歌,當然還不忘伸手去抓狂歌的頭發,他咬牙,低低的聲音罵:“季菲菲,你真賤,我等著你屍體被抬回季家的時候。”
狂歌:“我變成屍體之前,先把你變成屍體。”
她兩手抓住唐光秉的肩膀,將人拉起來又摔在地上。
左摔右摔,前摔後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