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聖旨到!(2 / 2)

“殿下!”楊靖微微彎腰,道:“今日傍晚時分,殿下率錦衣衛抓走了涼國公藍玉,卻將其押回了吳王府。”

“依大明律,涼國公藍玉如有作奸犯科,應交刑部關押。”

“絕沒有將人收押在王府的道理。”

“若藍玉有什麼不測,隻恐對吳王殿下不利。”

“下官此來,便是想帶走涼國公藍玉,將其押往刑部大牢,還望吳王殿下恩準。”

朱允熥聽他說完,並不直接回答,轉而望向袁泰,周誌清兩人道:“你們兩個前來,也是為了要人嗎?”

袁泰道:“都察院有監督百官之職。”

“下官忝為左都禦史,不得不察。”

“聽聞吳王殿下捉拿了涼國公,特前來問詢,涼國公藍玉所犯何罪?為何殿下抓了人,卻私關府邸,不送往刑部大牢呢?”

周誌清道:“下官身為大理寺卿,亦想知道涼國公藍玉所犯何罪?案宗案卷何在?可否供下官查閱?以及吳王殿下為何將人關在吳王府中呢?”

一起來問罪啊!

反應這麼快,連一夜都等不及了嗎?

三法司都是大明的司法機關,但職責又各有不同。

一般而言,案件由刑部負責審判,大理寺負責複核,而都察院則是全程監督辦案。

如果有特彆重要的大案要案,則會由三法司共同會審。

大理寺和都察院是純粹的文職機關,要調兵也隻能行文書,通知其他的衙門配合。

刑部因為還承擔抓捕犯人的職責,故而有大量的捕役和士卒,自身便能派出兵馬。

今夜事發突然,也隻有刑部能迅速派出人來了。

朱允熥冷冷道:“涼國公所犯之罪,明日本王自會呈交給皇爺爺,就不勞三位費心了。”

“今日這麼晚了,刑部大牢也早就過了落鎖的時間。”

“涼國公暫且在本王府中關押一夜,待到明日,上報了皇爺爺,他老人家自有定奪。”

這個時代的晚上,監獄大牢是要落鎖的。

原則上來說,大牢落鎖之後,便不許再有人員進出。

除非有極其特殊的情況,否則,大牢晚上是不會打開的。

要收押新的犯人,也要等到第二天。

所以,將人臨時關在外麵一夜,也並不奇怪。

隻不過,正常而言,犯人隻會關衙門裡麵,而不是帶回府邸。

而且,涼國公如此重要的人物,刑部大牢肯定會為他破例,在晚上打開牢門。

朱允熥這樣說,隻是故意攪渾水而已。

麵對來勢洶洶的三法司,他用出了一個“拖”字訣。

畢竟,對方占據著法理上的優勢。

“殿下,下官以為不妥。”袁泰道:“涼國公位高權重,戰功赫赫,在大明軍中更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私關吳王府邸,於法理不合。”

“殿下突然抓捕涼國公,又不公布其罪狀,此事本就鬨得滿城風雨,殿下再這樣處置,流言蜚語就會更多了。”

“況且,萬一有什麼意外發生,殿下也不好交待。”

“還請殿下將人即刻移交刑部!”

楊靖也拱手道:“還請殿下將人即刻移交刑部!”

周誌清接著道:“還請殿下將人即刻移交刑部!”

朱允熥麵色微微一變,怒道:“若本王堅持不交人呢?”

“那下官等職責所在,就隻好得罪殿下了。”

袁泰揮了揮手,下令道:“來人,進吳王府,將涼國公藍玉帶出來。”

前來的士卒們頓時蜂擁而上。

朱允熥當即攔在前麵,喝道:“大膽,本王倒要看看,你們有誰敢?”

倒是有些沒有想到,這些文官,比那些勳貴武將更難纏。

藍玉無論如何也不能交到這些人的手中。

偏偏對方口口聲聲大明律法,他還找不到正當的理由來拒絕。

眼下也隻能用親王的身份,強行攔住了!

袁泰上前兩步,恭身道:“都察院有監察之責,殿下不拿出藍玉犯罪的證據,先行將其抓捕,已屬違規,萬沒有再將其關押至自己府邸內的道理。”

“還望殿下明察,不要讓我等為難!”

見對方仍糾纏不休,朱允熥沉下臉道:“要是本王偏偏要讓你們為難呢?”

“本王可以直接抓了涼國公,就抓不得你們三法司?”

“本王就站在這裡,今日若有人敢闖進王府,就彆怪本王翻臉無情。”

他並不想與三法司為敵,尤其是在眼下這個關口。

畢竟,三法司作為大明最高審判機關,對於如何給藍玉定罪,有極高的話語權。

能不得罪,自然儘量不得罪。

不過,若是對方逼人太甚,那就怨不得他了。

此言一出,楊靖、袁泰、周誌清三人皆是臉色一變。

就在這時。

一道尖銳刺耳的聲音,從不遠處驟然響起。

“聖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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