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當事人(2 / 2)

實在不行,就隻能舍車保帥。

不得不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出了事,這倆人第一時間想的都是怎麼出賣對方,從而明哲保身。

駱密英神思流轉,臉色稍稍緩和了一點。

“彆緊張,你現在隻有把事情的經過通通告訴我們,我們才能想辦法幫你。”

昌哥嚅動了下唇瓣。

他哪會聽不明白男人的弦外之音。

這是讓他搞清楚,什麼話能說什麼話不能說。

“……我就是手頭緊,想去收個保護費。”

昌哥的喉結滾動了一下,嘶啞著嗓子。

駱密英點點頭,心道這家夥還算識相。

“那這件事可大可小,往小了說就是一起簡單的攪亂公共秩序案件,往大了說你是在威脅恐嚇勒索。”

駱密英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仿佛自己從不認識昌哥。

“你跟你那些一起作案的同夥沒有給對方造成什麼身體上的實質性傷害吧?”

駱密英雙手合十,置於唇前,眼瞼低垂,遮去了眸中閃過的一道精光。

“沒有沒有,這個絕對沒有!”

昌哥拚命搖頭。

他們可以砸攤子,但不能傷人,這是駱家對他們所使用的手段的唯一限製。

因為一旦傷了人,一些事情就不好擺平了。

其實哪怕駱家不說,昌哥也不會那麼蠢地仗著駱家的勢力就隨便傷人。

萬一駱家跑路,那最後受到法律懲處的就隻有自己了。

到時候哭都沒地方哭。

見狀,駱密英在心裡道,還算這群人聰明。

麵上,他故作教訓道:“還好你沒有做出什麼實質性的傷害行為,雖然我會遵守職業準則幫你打這場官司,但破壞社會秩序是不好的,聚眾鬨事更不行,吸取這次教訓,下次彆再做這種事了。”

眼見著男人做出這副道貌岸然的腔調,昌哥嘴上雖不敢說什麼,心裡卻在吐槽。

衣冠禽獸說的就是駱家人吧?

要麼怎麼說不怕流氓騷擾,就怕流氓有文化呢?

這兩人各自心懷鬼胎,都沒注意到一旁的淩蘇在聽見駱密英自顧自地就將案件定性為破壞社會秩序時,那一瞬間的陰沉臉色。

青年死死地攥著手中的筆,指節處因為太過用力而變成青白色。

“剛剛我提到的那些點都記下來了嗎?”

駱密英的聲音突然在耳邊響起。

淩蘇低垂著頭,裝出一副柔順乖巧的模樣:“記下來了。”

說著,他將手裡的筆記遞給男人過目。

駱密英掃了一眼,還算滿意地點了點頭。

“也不知道安離那邊現在怎麼樣了。”

他狀似無意地提起。

沒記錯的話,馬家的那個死老頭也是個啞巴,如果這不是在錄節目,憑他們家的關係,安排手語翻譯師篡改那老家夥的供詞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駱密英眼底閃過一道冷光。

算了,就再讓你們得意一會吧。

*

另一邊。

安離攙扶著一臉激動的馬老伯坐下。

[沒想到,那天幫我的閨女居然是個大明星!]

馬老伯用手語比劃道。

[我還沒來得及跟你和你的朋友好好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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