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你可是搞了不少的大事啊,阿卡姆警局拿下了?”尼格瑪放下酒杯問道。
“回去我就是警長了,你想去哪裡,戈登的重案組,可是給你發送邀請了。”
尼格瑪轉動著酒杯裡的問號,搖了搖頭,“我去不了哪裡,那些人我都的罪過,苗木,你知道嗎,那些人恨不得我流落街頭。”
苗木深有感觸的點了點頭,拿起酒杯又和尼格瑪對碰了一下。
雖然都叫哥譚警察,都是統稱GCPD的警察,但是其中的派係山頭可不是一般的多。
戈登能混的風生水起,後麵還能成為哥譚警局長,完全是因為他資曆確實強悍,而且能力出眾,要不然洛布早讓他退休滾蛋了。
可以說哥譚警界所有的崗位,戈登都待過,就連街邊貼罰單的交警,他都當過一段時間,期間還被那些街頭混混報複過。
現在哥譚警界中,大部分的人都曾經跟他一起工作過,雖然戈登不收黑錢,脾氣又臭又硬,但他是一個有能力的好人。
這幾乎是共識,在不觸及這些人的利益的時候,他們也都願意給戈登一個麵子。
但是,其他人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沒有底細,沒有勢力,也沒有背景,想出頭,難。
苗木拚命換來的功績,也是因為有戈登的舉薦,才有出頭之日,要不然,依舊是阿卡姆區的小警察,說不定哪天也帶上麵具去打劫了。
“還是那句話,我們一起在阿卡姆乾點大事。”苗木笑著說道。
“等著你飛黃騰達,乾杯!”尼格瑪舉起酒杯,他也算是把自己壓在苗木身上了。
就憑這個貧民窟爬出來的小警察,能請第一次見麵的他,喝兩萬美金起步的紅酒。
就這一點,尼格瑪一輩子也忘不了,要知道普通警察一年也就四五萬美金的收入。
而他在哥譚警局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