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我有信心在未來五年之內把公司打造成天朝頂級的娛樂公司!”
對於小公司來說什麼最重要?
那就是優質的藝人!
其實在藝人選擇公司的時候,公司一樣在選擇藝人,其實自從華杜來了之後,李勝林就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對方為什麼一直對他揪著不放...
結果他倒是想出來了,不過還蠻讓人鬱悶的,對方不是不可以選擇更好的,而是似乎人家的實力隻能找nfc這種小蝦米來談合作...
原來自己是這麼有性價比的一個藝人呀,李勝林有些感慨,“那不知道如果有更多資金的話,這個時間會不會提前呢?”
“那是肯定的!”
現在華杜就跟推銷商品一樣,自然什麼都撿好的說,鬼知道樂華娛樂未來會怎麼樣呀,沒準來年就倒閉了呢,“我一定會...”
額,話題不太對呀...
“你的意思是...”
“我要入股!”
很明顯這就是李勝林同意簽約的條件了...
小公司簽大牌藝人派送股份也是蠻常見的,更何況李勝林這還是要花錢買,所以華杜也沒有什麼芥蒂,“那你準備投多少?”
“1000萬!”
額,這點錢夠乾嘛的...
“人民幣!”
額,這麼多錢要乾嘛...
“30%!”
額,這個比例還湊合...
不過...
“不可能,我們目前不缺資金!”
切,這話說的一點誠意都沒有,剛才聽到1000萬人民幣的時候眼睛都放光了好不好,李勝林也明白,對方這是嫌他要的股份太多了...
好吧,李勝林也知道他現在的1000萬和人家融資時候的1000萬不可同日而語,不過談判嘛,都是漫天要價坐地還錢,“1500萬這是我們的底線了,入股是必須的!”
錢這玩意誰都喜歡...
華杜自然也不例外,他開娛樂公司乾嘛?
莫非是為了精神文明建設?還不是衝著錢去的麼...
於是扯皮大戰開始了...
“1000萬,20%,而且我還有一個要求...”
這尼瑪呀...
如果李勝林不是知道天朝娛樂圈接下來開始了圈錢時代,他絕對會跟對方揮揮手說聲拜拜,不過這個條件呀...
“好!一言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