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建國想想,他哥說的也有道理。他這位嫂子,的確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
倒不如按他哥說的辦,給他哥一個能拿捏住他嫂子的機會。
想到這裡,他就答應了張建軍,暫時不讓他嫂子知道。等把店鋪都辦妥當了,再讓張建軍自己去和他媳婦說。
這樣的話,張建軍就得不動聲色,還是天天到清潔隊上班,去三村掃大街。
而張建國,就得裝出個打工仔模樣來,在南方也沒混出什麼門道來,丟了工作,準備在家裡呆一段時間,再回去找找工作看。
如此一來,張建軍媳婦倒有些相信張順才說的,沒給張建國幾個錢了。
要不然,張建國帶著那一筐金元寶換來的錢,到南方轉了三年,這麼快就變窮光蛋了?他不還打工自己掙工資嗎?
張順才又趁這個機會,有意無意把那些金元寶是假的這個消息,當故事講出來,張建軍媳婦就大半信了,不再在這事上沒完沒了的折騰。
張建軍為了不讓自己媳婦知道,他即將擁有一個店鋪的消息,還真下了功夫,每天按時上班,一天不落。
你說這兩口子過的,直接就是同床異夢,還過個什麼大勁兒?
至於張順才說的,那些金元寶到底是不是假的,就隻有鬼知道了。
如果都是假的,他明明知道,又為什麼要監守自盜?十萬塊錢是怎麼來的?這恐怕張順才不說,就永遠是個千古謎案了。
張建國在回來之前,其實就已經計劃好了。他不能在年前趕回來,一個是要賬積累資金,另一個就是和那家外商品牌在中國的代理公司聯係,要在北方建個專賣店,繼而自己想成為北方的總代理。
當然了,這小子也很有頭腦,做事也會像姚遠那樣,一步步的來。在事情還沒發展到那一步的時候,他也不會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
他在南方和那個品牌代理談判好了,回來就是要裝飾一家像樣的店麵,然後用那十萬塊錢注冊公司。把這個做好了,南方那個代理過來驗收合格,交款之後,人家就開始給送時裝鋪陳店麵了。
張建國手裡有錢,這時候市裡的店麵已經公開允許私人經營,比起姚遠那個時候,找店鋪就容易多了。
就是裝修也容易了不少,公家的裝飾公司,已經對外承攬業務了。
張建國找好了店鋪,在火車站附近,把店鋪交給裝飾公司,基本就不用操心,每天過來看看進度、質量和效果,也就沒事可乾了。
他和在礦機的那位前任老婆,還有個兒子呢,自然就會過去看兒子。
可她這位前任也真夠可以的,知道他在南方一事無成,直接就不讓見兒子。
想見兒子,先拿這三年欠的撫養費。沒錢,沒錢你來乾什麼?
前任已經再嫁,他也不好在人家家裡吵。原來還打算給兒子留下些錢呢,現在直接就省了。
留下錢,誰知道是兒子花了,還是讓前任兩口子給糟踐了?等兒子獨立了以後再說吧。
兒子是他的血脈,他就不信兒子大了不去找他。到那時候,他再和兒子解釋也為時不晚。隻要他有錢,兒子就會認他。
那時候離婚,在礦機好像還不用經過法院,隻要礦機調解委員會認為沒法調解了,開個證明,直接去鎮上民政科,把結婚證交上去,換成離婚證就可以了。
一般就是調解這一關不好過。當時上邊每年的離婚都有名額的,不能超了,超了就隻能整天聽於大媽嘮叨了,直到雙方表態不再離婚了,怕怕了。
所以,那時候的離婚率極低,幾年之後的反彈,也是那時候埋下的種子。
剛離婚的時候,張建國媳婦是連孩子都不打算要的。
礦機的規矩,就是誰要孩子誰住房子,另一方空身離開,每月給孩子十五塊錢撫養費,一直供到孩子十八歲自立。
即便這樣,她也不要孩子。這女人的心也夠狠的。
可是,張建軍去南方沒多久,她又把孩子從張順才兩口子那裡,給要回去了。
孩子要回去了,原來他們住的房子也順理成章歸她住了。
她突然良心發現了?當然不是。
她找著男人了。
可礦機房子緊張,當初夫妻倆為要這兩間房,不知費了多少周折,拖了多少關係。
找著男人了,男人也沒房子住。於是,倆人一商量,反正張建國那房子沒人住,就又改變主意,到張順才家裡要孩子。
張順才兩口子自顧不暇,孩子他媽來要孩子,也就沒堅持,把孩子給她了。
要完了孩子,自然就是再要房子。張順才老奸巨猾,自然能夠猜到這位前兒媳婦肚子裡那點小九九。
他也留個心眼兒,張建國不在家,我們不能替他做主。你想要房子,等他回來再說。
誰知道張建國啥時候回來,他不回來他們還不過日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