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好吃,肉塊雖大,但燉得很入味,裹在外麵的醬汁味醇濃厚,吃起來香甜鬆軟,入口即化。
裴臨頓時開心地笑了,從廚藝上征服對家,也是一種勝利有木有!
不是有種說法叫喜歡她就要征服她的胃麼,從這點上看他以後比季柏廷更容易找到媳婦,事業放一邊不說,他在家庭上比季柏廷更勝一籌機會很大。
裴臨覺得自己簡直是邏輯天才。
“那哥哥你多吃點。”
最好能一頓吃成豬,胖死你,讓你炫富!
季柏廷大概都能猜到裴臨的“險惡用心”,莞爾:“吃胖了你就脫粉了?”
“怎麼可能!”裴臨臉不紅心不跳地說,“我喜歡的是哥哥的內涵和才華,而不是顏值,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裡挑一,哥哥就是我心中最有趣最美的靈魂!”
這一通彩虹屁,就問你暈不暈。
灌完迷魂湯,裴臨又把紅燒肉往他跟前推了推:“所以哥哥彆怕,快吃。”
季柏廷挑眉:“以後都不脫?”
“......”媽蛋,這明顯是個坑啊。
吃塊肉還要給他挖坑,這季柏廷也忒陰險了,說他是陰險家一點都沒誇張,貶義那種。
然而牛皮都吹到了這一步,裴臨硬著頭皮:“必須的。”
季柏廷眼角彎了彎,順著他的意又夾了一塊。
能被他喂胖,胖成豬也無所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