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一個星期不刷牙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我請吧!”晨曦開口道。
“切!”
兩個女孩子同時輕笑。
念零一是從原主的記憶中,知道晨曦家境不好的,當然也算不上是太差,他家的房子正是平房剛剛興起的時候蓋得,因此那時候的人們都不懂,是以地基上沒有下地梁,這時候都已經建好了十幾年了,因此已經開始漏雨了。
他家在攢錢想著蓋房子,而他爺爺的身體也不好,每年都要花很多錢,家裡隻有他父親一個人打工,母親在家裡照顧老人、田地,因此平常過的很是節儉。
而靈靈則是因為與晨曦是同村的,是以自然是不會不知道他家的情況的。
正所謂老話說得好,寧嫁窮家上進男,不給皇家敗家子。
女孩子們到了十五六歲的年紀,就是什麼都懂了,而男孩卻是要晚很多才會懂得這樣的道理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懵懂的年紀,兩人遇上了晨曦,而晨曦這家夥卻是一個地道的上進男。
當年因為家境不好,他上大學也是要花很多錢,至於衛校什麼的他又不願意上,是以就選擇了輟學了。
然後經過自己的拚鬥之後,不但是買了房,雖然是鎮上,但是距離市區可是隻有四裡路,後來在結婚之後更是買了車。
再加上晨曦這家夥,雖然英語是七竅通了六竅一竅不通,但是,正因為這樣一個主課極其拉風的人,最後還能成為尖子生。
若不是他運氣不好遇到了素質教育還沒有興起的時候,以他這樣的成績,完全是可以考入一個好大學的。
也許是青春的揪動,也許是都是農村人,樸實的作風更容易得到他們的青睞,而晨曦這樣的人,反倒是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注意。
當然、因為晨曦的靦腆,使得近水樓台先得月的靈靈與原主兩人距離晨曦是最近的。
念零一記得一個事情,當年的晨曦決定不上學的時候,曾經喊原主去了學校外麵的小山包。
晨曦那時候是很想對著他表白的,隻是不知道從哪裡知道了原主與那個混蛋不清不楚的關係,使得距離他表白最近一次的原主,再一次的錯開了自己一生的最愛。
他清楚的記得原主的記憶裡原主詢問道:“快上課了,我要走了,你有沒有什麼要說的!”
晨曦沉默許久之後,才開口道:“去上學吧,我走的時候就不來看你了!”
原主清楚的記得晨曦在說這句話的時候,一聲深深的歎息。
原主告訴他:“我走了,你不要後悔哦!”
實際上原主是期待晨曦能夠說出來的。
可惜,最後的關頭,晨曦許是想到了自己一走就是天涯人,自己不過是一個輟學的小子,而對方則是各科都很優秀的嬌女,此後兩人的人生再無交集。
再說了就算是兩人能夠在一起又如何呢,終究是自己會拖拽她的腳步的。
那時候的大學文聘還是很有用的,他根本就不知道因為第二年就推行了素質教育,然後大學教育產業化商業化,這樣一來就變成了大學生遍地走的情況。
而後來的發展更是一切都是以錢看齊的。
也許在無數個日夜的無眠醒來,他也曾回味過當年的事情吧!
念零一歎息一聲,是啊,有些年代真的是很純真呢!
他就像是那醇厚的美酒,喝起來卻是白開水的味道,沒有什麼轟天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