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人停步回頭:“哦?請坐。”
肖邦和袁忘就庭院的石鼓上坐下,男主人:“老婆子,拿水啊。”
女主人不是很情願的從椅子下來,慢吞吞的朝房內走。
男主人:“說吧,什麼事?”
袁忘先開口:“叔叔,是這樣的。我們是偵探,同時也是獵人。我們看了警方的證據還有你兒子證詞,就我個人觀點來說,我不認為甄帥有棄保潛逃的必要。上了法庭甄帥未必會輸掉官司。現在這麼一跑,就算人不是他殺的,到時候上法庭也很難讓陪審團相信。”
“唉……”男主人歎氣:“你這話和甄帥律師說的一樣,他告訴我,如果知道甄帥在哪,一定要說服他回去。現在回去隻是違反了保釋法,律師保證自己可以找一個合適的理由為甄帥開脫。”
袁忘問:“律師是你兒媳婦找的律師?”
“對。”男主人道:“我把門打這麼開,就是讓獵人和警察上門,彆說他們找我兒子,我也在找我兒子。如果你們能幫我找到他,我反倒要謝謝你們。甄帥從小情商很高,很會哄女孩,這我是知道的。但是我兒子我了解,他不會殺人,沒這個膽子,何況還殺了自己的孩子。”
女主人拿了水來:“你說司馬家有錢,但比起甄帥之前的女朋友,不算什麼錢。甄帥是真喜歡他老婆,根本不圖她的錢。”
肖邦問:“老先生,甄帥有沒有給你們打電話?”
男主人回答:“警察找上門前一天,他給我打電話,讓我不要再跑紐唐,他這邊有律師,自己的事會自己處理好。我就問案子怎樣,他說就那樣,律師認為不會有事。”
肖邦提出了一些問題,男女主人有問有答,絲毫看不出他們有問題。甚至還想留兩人吃午飯。
肖邦和袁忘婉拒後回到車上,開車到小鎮,隨便找了一家餐廳。
肖邦和袁忘聯係連線指揮部。
肖邦說明了早上行程和情況:“我認為甄帥很可能不是殺人凶手。”
秦舒和葉夜也在吃午飯,秦舒問:“袁忘,以你獵人角度來看呢?”
袁忘回答:“我認為甄帥應該不是凶手,但是他是不是凶手和我們有什麼關係?一百萬和我們才有關係。”
“不。”秦舒道:“假設甄帥不是凶手,證據上來說,上了法庭甄帥未必會有罪。死者是自己的愛人和孩子,在這種情況下,甄帥棄保潛逃隻有兩個可能。第一個可能,他知道真的凶手是誰,他要為孩子和愛人複仇。”
肖邦:“基本可以排除這個可能,甄帥勇氣還不足以支撐他做出這樣果敢的決定。”諸如袁忘這類人遇見這種事,肯定不會把希望歸咎於法律,以血還血才是正道。再者,不親手手刃仇人,怎能消心中之恨?
甄帥隻是普通人,他沒有這勇氣,也沒有這能力去完成複仇。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誰,最好的武器就是警察和法律。
秦舒:“那隻有第二個可能,他死了。”
“死了?”死了就不值錢了。
秦舒:“以偵探角度來看這個案子,我第一時間懷疑甄帥的妻子,大方有些過頭了。自己丈夫和彆的女人有了孩子,她反而拿出五百萬的保釋金,還聘請大律師為甄帥辯護。一個可能,愛情使得她能承受一切。一個可能,她殺了死者。一個可能,她要弄死背叛了自己的甄帥。”
秦舒:“就女人和偵探的第六感來說,我認為甄帥已經死亡。”
肖邦同意:“我也有這樣的想法。”
袁忘:“那散了吧。”
肖邦:“我們要追查真相。”
袁忘:“沒錢要什麼真相?汽油費都要自己掏的。”
肖邦不同意:“袁忘,錢很重要,真相也很重要。遇見這種案子,沒有偵探會半途而廢。”
袁忘:“遇見這類案子,獵人肯定會收工。賞金獵人,沒有賞金就沒有獵人。”
肖邦:“哦,搭檔,你這麼說讓我有些難過。”
袁忘:“我可以義務陪你跑一跑,但和工作無關,純粹是幫助朋友。”
肖邦:“不不,搭檔,你好像對人的生命有點錯誤的認識。在華人文化中,宋朝有一位法醫,他曾經說過,人命是大過天,每一條生命的消失,都需要找到他們消失的原因。”
袁忘:“所以他最後隻能辭官歸隱。我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是一個見死不救的人,但是我不會關心一條和我們沒有關係的生命死亡的原因。結果是死了,真相無所謂。我認為他本人靈魂對此興趣也不會很大。你說的宋慈也好,現在的警察也好,他們追查真相目的是打擊犯罪,不是為了給死者申冤。”
袁忘:“甄帥既然已經死了,打擊犯罪的事是警察的工作。我認為你對案子本身的興趣讓你追求真相,並非真相對你有什麼意義。”
“哇,你第一次說這麼多話。”肖邦:“但我仍舊要反駁你。打擊罪犯是一個目的,查明真相是一個目的。真相很重要。比如你有一位熱戀的女友,突然提出分手,你難道不想知道為什麼要和你分手嗎?以你的觀點看,分手是結果。”
袁忘:“不,我想知道分手原因是因為我希望其中存在誤會,能挽回她分手的決定。”
肖邦:“我換個例子,你結婚了,有孩子了。突然有一天你發現孩子不是你的。你會去質問妻子嗎?畢竟孩子不是你的已經是事實,質問沒有意義。”
袁忘回答:“你偷換了概念吧?”
“兩位男士,不要爭論了。”秦舒道:“就偵獵社來說,沒有委托的調查我們是不做的。就私家偵探而言,沒有委托進行的調查是違反法律的。”
肖邦:“我可以回去和甄帥父母聊一聊,拿到委托權。”
袁忘:“有委托費?”
肖邦:“……搭檔,你這樣談錢太庸俗了。”
袁忘反問:“我和他們完全不認識,不談錢還能談什麼?談戀愛嗎?”